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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hina Left Review</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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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hinese Working Class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and Superstructur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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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Sep 2011 17:50: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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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AN Xiya (formerly an alternate secretary of All-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s Secretariat) was an active underground organizer of workers and clerks in Shanghai and joined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n 1940.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he worked in All-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till his retirement. He continues to speak and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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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工人阶级管理企业、管理上层建筑的实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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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Sep 2011 17:44:2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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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节选自韩西雅2001年1月28日写的《论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第二、三部分 毛泽东同志《批注和谈话》中所讲到的20世纪50年代中我们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建立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合作关系所作的许多文章，正是在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下开展的。现在看来，《批注和谈话》中所讲的50年代中那些做法，可以说都是一种探索。有的比较成熟，成果也大，有的只是试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坚持下来，有的当时开了头，迄今还在曲折的道路上发展，并且，许多做法，党内外认识并不一致，是有矛盾斗争的。这也正好说明，资产阶级法权的破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的建立要有一个革命斗争的历史过程。 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毛泽东 毛泽东同志在《批注和谈话》中说：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东西都必须破除，彻底破除。毛泽东同志认为，苏联教科书说，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人的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是对的。问题在于教科书只有一句空洞的话，没有展开，没有分析，没有接触到实质问题。教科书没有写这方面的文章。在这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例如领导人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以平等待人，一年、两年整一次风，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说服不用压服；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干部下放，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进行大协作，搞试验田，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等等，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文章。他认为，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影响。加以改变，建立平等、互助、合作关系，群众就觉得共产党跟他们是在一起的，积极性就高，干劲就大。 毛泽东同志还指出：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是不会自然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一定要从各方面妨碍这种平等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所以，必须破除人与人关系中的资产阶级法权。破了又会生，生了又要破。 毛泽东同志这些论述，既坚持了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根据中国的实际，针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不足之处，作了创造性的发展。他既肯定了在生产资料问题基本解决以后，人与人关系中资产阶级法权存在的不可避免性，又坚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断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建立新型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的必要性和客观可能性。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有一整套资产阶级法权，在经济领域中，资产阶级法权贯串于整个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是基础，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首先破除的就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个资产阶级法权。正如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所说：“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法权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范围内，也就是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资产阶级法权’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有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法权’才不存在了。”（《列宁选集》1960年版第三卷第251，252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和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都对分配范围内的资产阶级法权还将长期存在作了充分论述，他们指出：在社会主义时代，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通行的是商品等价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这种权利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仍然不得不实行商品生产、等价交换、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就仍将存在。 对于在人与人关系中的资产阶级法权，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到：“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况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思铬斯选集》1972年版12页）这就是说，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和对立还存在、分工还存在，人们还只能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时，人与人之间由于存在等级区别，实际上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也不可避免地还要存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不正是由少数脑力劳动者管理大多数体力劳动者吗?由于人们把管理者的劳动看作是复杂劳动而认定在分配中应该得到比体力劳动者更多的份额吗?毛泽东同志所讲的人与人关系中出现的那些不平等现象，不就是在这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差别和分工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以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这种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确实还难于避免地必然要不同程度地存在。毛泽东同志说：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不会自然出现；人与人之间的资产阶级法权破了还会生，生了又要破，正是根据上述必然性说的。 毛泽东同志《批注和谈话》中所讲到的20世纪50年代中我们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建立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合作关系所作的许多文章，正是在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下开展的。现在看来，《批注和谈话》中所讲的50年代中那些做法，可以说都是一种探索。有的比较成熟，成果也大，有的只是试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坚持下来，有的当时开了头，迄今还在曲折的道路上发展，并且，许多做法，党内外认识并不一致，是有矛盾斗争的。这也正好说明，资产阶级法权的破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的建立要有一个革命斗争的历史过程。 毛泽东同志还说：“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都是实行‘一长制’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原则，应当同资本主义企业有根本的区别。我们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就使我们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严格地区别开来了”。（《批注和谈话》，第911页，107页）在建立了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认识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贯彻平等、互助、合作的精神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以后，社会主义企业内部究竟应当建立怎样的管理制度? 回顾党的历史，在建党之初，先进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提出“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的主张时，已经具有了劳动者管理权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57页，“中国共产党党纲”)。1920年4月2日，陈独秀在上海船务栈房工界联合会成立大会上演讲时就指出“劳动运动分两步走，第一步要求改善待遇，第二步要求管理权，做工的劳动者管理政治、军事、产业居于治人的地位”(《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48页)。从此，在各个革命阶段中，都作出了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1934年颁布的《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工厂设立管理委员，由厂长、党支部代表及工会代表组成“三入团”，协同处理厂内日常问题。“三人团”制度抗日时期在陕甘宁边区依然实行，并发展成为由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技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组的厂务会议”。 新中国的建立，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行，必然要求相应地把职工当家作主，民主管理企业的制度同时建立起来。1948年1月中共中央作出在公营企业中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制度”的指示。同年9月，中国工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要求：“为了实行管理民主化，需要在各企业各工厂中建立统一领导的工厂或企业管理委员会。”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国有企业“应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即建立在厂长领导之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同时要求在企业中普遍建立职工代表会议制度。这就是说，在迎接新中国诞生之际，党、国家和工会都已对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尽管当时对于社会主义企业应当如何管理的认识也有不同，实践上也参差不齐。但是，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企业必须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是党、国家和工会坚持的重大原则，并且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凡是实行得好的企业，都取得了十分有益的效果。 “两参一改三结合”和“鞍钢宪法”就是一个突出的、至今仍有重大现实意义的例子．1958年到1960年期间，黑龙江省庆华工具厂和建华机械厂产生“两参一改”的经验，“两参”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一改”是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产生“三结合”的经验，就是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中，实行领导干部、技术(管理)人员和工人相结合，取长补短，发挥集体智慧。后来又发展出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企业同设计单位，使用部门等“三结合”方式。在此以前，鞍山钢铁公司是按照苏联的、以一长制为特色的“马钢宪法”管理的。此时，鞍钢摆脱了“马钢宪法”的影响，加强了党的领导，坚持了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经过我们自己在建国以来十年的实践中产生的这些企业管理新经验，1958年4月中共中央在对黑龙江省委《关于企业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及实行业务改革的报告》批示认为：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原则的．应在具有条件的工业企业中加以推行。毛泽东同志在1960年3月对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更把鞍钢的经验称为“鞍钢宪法”，说“……这个报告，……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给予了高度评价。 “两参一改三结合”和“鞍钢宪法”体现了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本质特征，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建立劳动者相互之间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创造了范例，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企业管理问题上的创造性的发展，为中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开辟了新纪元。并且还给予国外企业管理以影响。 1960年，根据毛泽东同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精神和像《农村六十条》一样，“城市也要搞几十条”(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952页)的指示，由邓小平同志主持，制订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七十条。于1961年9月由中共中央颁发。条例规定：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上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草案)》对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吸收广大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和监督行政的重要制度。②企业各级职工代表大会，要讨论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讨论和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要保证大会决议的实行。③企业各级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有权对企业任何领导人提出批评，有权向上级建议处分、撤换某些严重失职、作风恶劣的领导人员，并且有权越级控告。④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年改选一次．在大会闭会期间，要按照生产单位或工作单位组织代表小组经常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督促和检查大会决义的执行情况。⑤企业各级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期由工会召开，不能以干部扩大会议代替。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主持．工业七十条的这些规定为我国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问题是各方面的认识仍然并不一致，加上以后形势的变化，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未能普遍认真实行。 回顾建国以后十多年的实践，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必须由职工当家作主，实行民主管理。职工当家作主，民主管理企业，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具体实现。不由职工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公有制就可能变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已经实践证明为优越的、中国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广大工人阶级群众更是把自己是否拥有管理企业的权力，看作自己是否真是企业主人的证明。实行了民主管理，他们有了发言权，就发扬主人翁积极性，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对搞好本职工作和整个企业的工作献计献策，当仁不让地去战胜企业中的问题，企业就充满生机。不实行民主管理，使他们处在眼看着企业中的种种问题造成企业、国家和自身利益的损失，自己又有搞好这些工作的意见，却又没有发言权而只好干着急的情况下，他们就产生失落感，就不满、消极，企业就丧失活力的源泉。党和国家真正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就必须认真实行企业民主管理。 劳动者一定要管理上层建筑。毛泽东同志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救科书》下册，在读到1936年苏联宪法“不仅在形式上把公民的权利固定下来，而且把重点转到从实际上来保证这些权利”时，发表了看法，他说：“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问题，首先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各种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像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谁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问题。……人民内部有各个派别，有党派性。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极大。掌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里，绝大多数人民的权利就有保证了；掌握在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者右派分子手里，它就可能变质，人民的权利就不能保证。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他还批注：“最大的权利是管理国家。”（《批注与谈话》，第274、275、276页） 今天来读毛泽东同志的这个论断，实在发人深醒，不可能不深感毛泽东同志的深邃洞察力和高瞻远瞩的预见性。 苏联的演变不是在事发的30多年前就被毛泽东预见到了吗?他说：“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即使消灭了旧的剥削阶级，资产阶级影响还会长期存在，阶级意识形态还会长期存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苏联有个高薪阶层，在农村中还有富裕农民阶层。”（《批注和谈话》，第276、277页） 正是这个既得利益集团、高薪阶层掌握了国家机关、部队、企业、文化教育事业，从赫鲁晓夫的反斯大林报告开始，大搞右倾机会主义，利用他们手中的报纸刊物、广播、电影等等舆论手段，在30多年中共产党自己骂共产党、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主义，散播修正主义，把那个既得利益集团孵育成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阶级力量，整个国家机器腐败成风，同广大工人阶级和劳动者严重对立。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手中无权，无可奈何，从而由舆论导向和客观事实两方面，在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人们思想中制造了混乱，使他们丧失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心，以致当国内外资产阶级勾结起来，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消灭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既没有力量、甚至也没有意志起而抗争，这个听任帝国主义倾全身武装力量也消灭不了的伟大社会主义苏联，比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政治代理人的预计还更轻易地一旦烟灭。铸成了工人阶级痛悔莫及的千古憾事！这是何等深刻的教训！]]></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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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的阶级斗争：珠三角外来工罢工案例研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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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6:0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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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陈敬慈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著有The Challenge of Labour in China (New York/London: Routledge, 2010)，从事劳工运动和社会运动的研究和实践。 本文英文原稿于2009年6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举行的“理解阶级”（Comprehending Class） 国际会议报；2010年发表于《南非社会学评论》 ‘Class struggle in China: case Studies of migrant worker strikes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South African Review of Sociology. 41(3):61-80. 作者感谢《南非社会学评论》的编辑和审稿人对加强本文的建议， 以及XXX在翻译本文时付出的巨大心血。 摘要：“无限”的廉价劳动力供给和农民工无组织化帮助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业中心。中国工人改变自身劳动条件的潜力对全球劳工政治意义重大。本文从人类学层面进行案例研究，审视近年来中国南方工人阶级力量的崛起。笔者目前主要从事劳工研究，对该领域中的“工人阶级已经消亡”、特权具有非阶级属性等主流观点提出挑战，认为尽管国家对工人组织模棱两可的政策阻碍了工人阶级的形成，但全球生产在中国的扩张已经加剧了工厂内外的阶级斗争。没有有效的阶级组织，劳工运动仍然不可能发生，但不稳定的工厂关系和劳动力市场仍然对国家和资方提出了挑战，这也将稳步改善总体工作条件。 关键词：中国，阶级，身份认同，工人抗争，罢工 一、简介 80年代西方工人运动失败和新兴工业化国家（NIC）血汗工厂兴起，促使劳工研究转变方向。从那时起，大部分知识分子的著作都默认工人及其组织已经在社会转型中退出历史舞台，马克思赋予他们的作用已经被非阶级身份的运动所取代（例如Gorz，1980；Aronowitz and DiFazio，1994；Casey，1995；Rifkin，1996；Castells，1997；Aronowitz and Culter，1998；Bauman，1998；Beck，2000）。植根于“话语转向” (linguistic turn)的后结构主义的兴起也进一步强化了阶级身份的从属地位。根据这一学派，阶级分析方法在老一代劳工研究中的统治地位不过是一种“现代性话语”（modern discourse）的产物（Cannadine, 1999; Day, 2001; Skeggs, 2004）。但近年来，很多学者（例如Wood等人, 1998; Waddington, 1999;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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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农民工的隐喻：无法完成的无产阶级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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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6:0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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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潘毅，现于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任教，《中国女工》的作者。潘毅主要研究中国劳工、性别及文化政治、全球化及跨境研究等。除学术活动外，潘毅亦活跃于社会运动。现为「女工关怀」（The Chinese Working Women Network）执行委员会主席。 任焰，任教于广州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从事医疗与健康社会学及劳工研究, 著有（与潘毅合著）《跨国劳动过程的空间政治：全球化时代的宿舍劳动体制》，《社会学研究》2006第4期。 她想回家，但那意味着必须先越过20 万拥挤的人潮以及近万军警组成的多道防线。2 月1 日，距离在这个国家已延续千年的农历春节还有5 天，阴雨蒙蒙的广州火车站此时几乎是这个星球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地方，一清早就来到车站的李红霞艰难地寸进着，面对人潮，车票更像是一张废纸。十多个小时后，李红霞似乎离车站越来越远……，又几个小时后，晚上8 点，李红霞距离满载自己希望的列车更远了，因为开车时间已过。再过了一个小时，李红霞被盲从、汹涌的人潮踩在了脚下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正如她和她的农民工同伴们一直以来所表现的那样，辛苦而沉默。 &#8212;&#8212;摘自《被踩踏者李红霞的短暂人生》 一、引言 2008 年初雪灾来袭的时候，距离中国的农历春节还剩下一个星期，成百上千万的农民工带着回家的渴望和焦灼，滞留在火车站，进退两难。他们为何要背井离乡？又为何每至年关“死也要回家”？ 李红霞，一位来自湖北农村的打工妹，便是在广州火车站这个连接着家乡与工厂的枢纽上，被汹涌的人潮挤倒后再也没能起来。带走她生命的，到底是百年不遇的雪灾？还是这巨大人群进退两难的无力与恐慌？李红霞的短暂人生，为当下中国城乡二元体制提供了一个小小的缩影。火车站，既承载着他们的希望和梦想，又诉说着他们痛楚与创伤，让他们既想离开，又渴望回来。在这个浓缩的空间里，一个新兴工人阶级破茧而出的痛苦与挣扎，被如此真实地呈现出来，这并非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就好像这个阶级的形成过程一样，一早便已开始，却似乎永远不能结束——一个永远无法完成的无产阶级化过程。 伴随着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世界工厂”，世界上最庞大的新工人阶级也正在这里形成。2000 年中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城市中来自农村的打工者数量已经超过1 亿2 千万。根据国务院政策研究室2006 年的报告，如果再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约为2 亿人。2008 年初的雪灾将成百上千万渴望回家过年的农民工阻隔在陷入瘫痪状态的车站、铁路和公路上，中央以及地方政府不得不紧急号召农民工留在其打工的城市过年，在这个时候，人们似乎才忽然意识到，对于这个已经在城市中劳动和生活了三十年的巨大群体，这里竟然没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城市需要的不是作为公民和劳动者的他们，而是作为商品和劳动力的他们。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农民工的社会身份提出疑问并就这一群体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独特经验与状态进行分析。 从全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来看，就进行改革开放，主动引进全球资本主义要素，与世界经济接轨而成为“世界工厂”，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实践来看，中国并非独一无二的先例。因此，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所出现的大量城乡人口流动也并非史无前例。18 世纪的英国，20 世纪的亚洲四小龙，以及现在的南亚与拉丁美洲，这些国家和地区都在其工业化历史中的某个阶段出现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的现象。用马克思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无产阶级化过程，这一过程是贯穿在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之中的。换句话说，所谓无产阶级化，是指伴随着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过程，往往会同时出现一个急剧的城市化过程，即劳动力由农业向工业转移，农业人口不断地转化成为城市人口，并在城市中逐渐扎根，形成自己的社区，成为新的工人阶级。这一过程通常是由市场力量所决定的。而中国工业化过程的最独特之处便在于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之后的无产阶级化过程，除了受到市场力量影响之外，更受到国家政治和行政力量的干预。如果说，毛泽东时代的工人主体是被毛泽东思想的意识形态询唤到“阶级地位”之中，其政治象征与阶级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恣意的话，那么，对于正在当今中国的“世界工厂”中打工的真正的工人主体——农民工——来说，其阶级的命运却在国家与资本的共同作用之下，从一诞生开始便面临着各种结构性力量的压制②和破坏，使其只能维持在“半无产阶级”的尴尬状态之中。 于是我们看到，当代中国的农民工群体无论在空间的意义上抑或是社会的意义上都呈现出“边缘性”的特点，他们大多进入城市的“次级劳动市场”，在工业与服务业中从事着高强度、低工资、低保障的非技术性劳动③，工资收入多半只能维持他们自身的劳动力再生产。赡养老人，抚养后代、居住、教育甚至医疗等的费用，大多并未计算在他们的工资收入之内④。背井离乡的他们只能聚居于控制严密的工厂宿舍⑤或者城中村中的拥挤狭窄的出租屋；他们的子女进入当地学校必须交付昂贵的赞助费。大部分的农民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障，他们工作的绝大部分工厂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造成大量的工业伤害和职业病。而每当意外出现时，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他们很难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而依靠他们养活的家庭会马上陷入崩溃的境地⑥。城市不是他们可以长久居留的地方，农村才是他们最后的归宿。除了出卖劳动力换取工资，他们并没有清楚的身份认同，从文化上无从知晓现代社会的运作，无法以公民的身份参与政治与社会生活。面对这个已经在城市中真实地存在了三十年却依然没有获得明确身份的群体，我们必须对以下问题作出讨论和回答：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的过程为何无法在城市中完成？农民工这一语词所暗含的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将成为本文展开讨论的重要线索。在全球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特定背景之下，中国亿万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状态的匮乏，及其与劳动力使用之间关系的割裂，不仅反映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之间的高度不一致，同时决定了这一劳动主体无法在城市中完成其无产阶级化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塑造了农民工模糊而残缺的身份认同，同时也在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层面造成了巨大的结构性张力。 二、无法形成的阶级：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的实践 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维持和再生产工人阶级始终是资本再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⑦。劳动力的生产是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提。活的个人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劳动力所有者今天进行了劳动，它必须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重复同样的过程。因此，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人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⑧。一方面，马克思指出了对于劳动个体来说基本身体再生产的必要性：“用来交换劳动力的资本转变为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为了再生产现在工人的肌肉、神经、骨骼、脑髓和出生新的工人。因此，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绝对必要的限度内，只是把资本用来交换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再转化为可供资本重新剥夺的劳动力。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与再生产。”⑨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了劳动个体的精神与社会需要的同等重要性：“每天必须有一部分时间休息、睡觉，人还必须有一部分时间满足身体的其他需要，如吃饭、盥洗、穿衣等等。除了这种纯身体的界限之外，工作日的延长还碰到道德界限，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因此，工作日是在身体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⑩ 劳动力再生产包括生产资料以及使生产资料得以实现的劳动力的日常生活以及长期的再生产。从最根本上来说，社会再生产主要依赖于以代际以及日常生活为基础的生物性的劳动力再生产，通过衣食住行以及医疗照顾等方式。除了保障生存的手段之外，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还要求一套文化形态与实践。在西方的工业化过程中，许多工人斗争都是围绕着劳动力再生产的内容和边界而展开的，在福特主义之下，工人阶级的这类斗争取得很大进展，不仅仅表现在经济上，同时也表现在教育获得机会、福利、以及有益于工人的社会与文化的服务的增加。这些进展都是对工人社会再生产的边界与内容的重新界定，而每一个进步都意味着资本主义中劳动力成本的相对增加。除了工人斗争之外，政府、家庭、资本以及市民社会等都是对劳动力再生产进行重构的重要来源。 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多年社会主义实践中，中国的“工人”在社会中享有农民望尘莫及的高度特权地位，工人无产阶级是国家的主人，工人为国家工作，国家通过“单位”制度不仅发给工人工资，更是全面介入并且承担着工人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即终身雇佣、住房、医疗保障以及子女教育等福利保障11。总而言之，“单位”制度曾经是中国改变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在这种制度中，国家全面控制着劳动力再生产资料的生产、分配与管理。 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央政府将发展经济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于是各地政府纷纷将发展经济设定为首要的社会目标，尝试将城市规划和发展成为“世界工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地方政府纷纷投资兴建大量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而这恰好为全球资本利用中国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提供了基础。政府通过户籍制度将城市中的人口分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对于在城市中打工的暂住人口——即农民工，城市无须承担其住房、教育、工作保障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及福利等集体性消费资料以维持其长期的劳动力再生产。而且，一旦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的产业结构升级不再需要他们的非技术性劳动，一旦他们与某个具体企业之间的合约期满，这些农民工就不得不返回农村老家或者去别的地方寻找另一份临时性工作。 我们从“农民工”这个语词的构成便可以看到这一劳动主体的劳动力使用与再生产之间的关系的扭曲和错位。而这也正是中国农民工无产阶级化过程的独特之处。“工”是指职业身份，它意味着一种新型的工业劳动力的出现及其使用方式，而其前缀的“农民”则是指正式的制度性身份，它一方面表明这一劳动主体的职业和身份转化都受到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制的约束；而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它暗含着这一主体的劳动力再生产形式、内容以及本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工作为一个劳动的主体，其劳动力的出现和使用与其劳动力的再生产——劳动过程中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在空间和社会的意义上被割裂和拆分开来，前者发生在城市，其身份是工人，后者却只有回到农村社会才能进行；其身份是农民。“农民工”这个语词的内涵充分标明其无产阶级化过程中存在着无法逾越的结构性障碍，因此这一群体在城市中缺乏长期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只能长期处于“半无产阶级化”的尴尬状态之下。无法完成其无产阶级化过程。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农民工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公众、媒体以及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尤其在学界，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有关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这种特殊劳动力形态的出现以及使用上，例如农民工的劳动力转移、职业流动、劳动状况、社会网络、城市适应以及社会融合与冲突等12，这些讨论往往暗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假设，即这种劳动主体的真实社会身份是“农民”，这就意味着他们与其打工的城市之间的联系是暂时性的，他们迟早要回到农村社会完成其长期劳动力再生产以及代际再生产。这无疑模糊甚至忽略了这一从农民向工人转化的新兴工人阶级已经真实存在了近三十年的事实。 由于国家从政治的考虑出发而试图用开放社会的概念来取代阶级社会13，因此在农民工的研究中可以看到的另一种倾向是用“阶层化”、“市民化”等概念来对农民工与城市人之间的差距和分化问题进行讨论14。这些研究已经开始关注到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劳动力再生产资源的匮乏状态以及这种状态所带来的更深的社会不平等。2005 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提出了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促进流动人口产业工人化和市民化的建议15。但是这些讨论并未明确地将农民工的劳动身份与社会身份辩证统一起来，因此农民工的工业化过程（产业工人化）和城市化过程（市民化）依旧被设定为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然而我们认为，农民工的公民身份或者市民化问题的实质其实便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实现途径和形式，因此与产业工人化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在中国，公民或者市民身份代表着在城市中获得集体性消费资料——住房、教育、医疗健康、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环境设施等——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当我们将农民工视为城市的劳动者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面临它的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产业工人化”和“市民化”实际上不是两个问题，而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共同决定了农民工“无产阶级化”的进程、方向以及特点。 尽管中国正在进行迅速的城市化，然而中国的城市化主要依靠的是产权资本而非工业资本，工业资本的角色仅仅体现在它将中国变成了一个“世界工厂”。因此对于从中国农村地区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的亿万农民工来说，虽然他们已经进城打工整整三十年，然而他们依然无法获得定居城市的法律和社会权利。他们没有权利在城市中形成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人社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在依靠政治与行政力量积极左右和推动着生产与消费这两大领域的发展16，例如为了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而通过户籍制度保障丰富而廉价的农村劳动力可以非常富有弹性地供给给资本与市场。然而，对于劳动力再生产，国家却在三十多年的“单位制”实践之后，不再主动地对其进行具有决定性和前瞻性的干预，而是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的话语力量推动下，主动让位给缺乏管制和规范的资本与社会非正式部门，由它们替代国家并借助市场使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简单日常再生产得以勉强维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中国城市中只有劳动身份而没有公民身份的农民工，他们所面临的是双重的压迫，一重压迫来自控制其生产过程的资本；另一重则来自缺位于其劳动力再生产的国家。正是由此而导致对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17不仅使得社会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在市场转型期得到延续18，同时使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过程永远无法完成。我们认为，农民工这一劳动主体在城市中所呈现出的模糊性、边缘性与流动性，以及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不同层面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可以在这个理解框架之下找到充分的解释。 三、劳动力再生产中的国家缺位：资本主导与社会主导 在全球化的社会背景之下，当生产是高度流动的，劳动力的社会再生产必然在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对“地方”的依赖。Harvey 对跨国生产政治经济的空间性分析中指出了全球资本的一个核心悖论：资本流动的需要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的去地域化；但当资本进行全球化的时候，生产总是会发生在“某地”。这就意味着必须在特定空间里拥有安置劳动者的临时性设施19。于是，具体的雇主、管理者以及劳动者为了“生产”这个目标而汇集到特定的空间里，要想让积累发生，资本必须保证工人可以按时去工作，保证原材料到达工厂，保证成品抵达消费者。所有这些都需要在工厂、基础设施以及环境中投资一定的空间设置。可以说，全球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是同时嵌入于制度与地方实践之中的20。在不同地方实现的不同身体特性和价值模式（包括对身体完整性和劳动者尊严所保持的尊重程度）通过资本循环被带入到空间上竞争的环境之中。那些出卖劳动力的人，他们在身体实践和敏感性方面的不平衡地理发展成为由资本和劳动所共同发起的阶级斗争的确定特征之一。生产过程的地方化策略、对地方社会以及劳动控制的影响，这些都是全球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的调节行为（通过税收的循环和国家支持的债务表示出来）在确定社会工资和规定“文明的”及“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教育、健康、住房等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21。 然而我们在中国所看到的事实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中国的产业劳动者大多来自跨地区之间流动的农民工，国家通过控制人口的僵化的户籍制度以及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安排使得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而不仅是在事实层面上）就被设置了在城市安家的障碍，保持农民工身份的模糊性，使社会主义国家和全球资本在其劳动身份上获益的同时，可以名正言顺地逃避任何有利于其劳动力再生产的福利支出和成本。我们可以从Buroway 的理论一些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农民工特殊状态的洞见。Buroway 从生产政治的分析范式出发，对劳动过程理论进行的批判，恢复了对生产体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结果的分析，根据他的观点，生产体制概念共包括四个基本维度：即劳动过程和劳动力再生产模式等两个微观层面的维度，以及市场竞争和国家干预等两个外部的宏观层面的维度。他将劳动力再生产作为生产体制的重要维度之一，并强调工人用以维持自身劳动能力的再生产和其家庭生存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必然受到国家提供的各种制度安排（产业制度、福利制度、就业保障制度等），在某些条件下甚至还包括国家的直接治理手段等国家干预的影响。他认为，针对工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大量移民劳动的不合理再生产模式，国家权力的有意识的运作和安排不仅没有对其进行削弱和改变，反而将其加固，从而有效降低工业生产成本，减少城市化的压力22。 Castells 也强调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国家、工业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工业资本总是尽量将劳动力的使用最大化，而国家有时出于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目的亦通过有意识的权力运作与安排帮助工业资本强化对劳动力的不合理剥削和使用。然而随着资本的技术和经济需求的变化，以及于大众需求的发展，Castells 提出为了避免或者解决城市危机的出现，国家必须通过集体性消费资料的生产、分配与管理，介入劳动力再生产的过程，对工业资本进行直接（通过预算和行政手段）或者间接的干预（通过经济和社会机制调节劳动力再生产）23。Castells 从建立在所有社会群体日常生活基础之上的集体性消费（住房、教育、健康、文化、商业、交通以及集体性设施等）与发达资本主义阶段的城市危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出发，分析了集体性消费对于解决劳动力再生产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意义，提出国家的直接或间接干预对于化解由于工业资本发展的内在逻辑所导致的社会不平等、城市问题以及政治危机等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资本集中所带来的结果是生产组织、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的集中，因此也就导致了劳动力再生产资料的集中化趋势，这些消费资料一部分供个人使用，一部分供集体使用。而从国家进步的视角来看，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的基本角色是要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即集体性消费的领域24。 对于中国农民工群体中的大多数来说，无论他们在打工中表现如何出色，都不可能在城市定居下来，并且与那些和他们相当的城市人一样有尊严地生活。对自我尊严的否定是深深嵌入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的。无产阶级化无法完成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是，主体无法变得完整，于是只能永远停留在农民工的状态之下。这个未完成的主体是残缺的，匮乏的，不满足的，只能处于流浪的状态，不知道何去何从。农民工，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他们什么也不是，这个主体处于农民与工人之间，这种主体永远是残缺的，无法完整的，而这一主体的残缺往往被他们归咎于其自己的能力和“命”，这种归咎使得其产生出更大的动力来克服这种转变中的种种困难。他们在大城市中工作的时间越长，就会越清楚自己是被城市排除在外的。我们不是说农民工经过几年的工厂经历之后不可能成为城市中的一个小店主，一个小贩或者一个捡垃圾的人，我们所说的是， .由农民工这个模糊而暂时性的主体所构成的新打工阶级不可能转化成真正的工人主体——拥有定居在城市的平等权利，哪怕是聚居在贫民窟或工人社区。在当代中国，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匮乏状态的一个最明显标志是：城市连一个可以属于他们自己的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都没有给予，他们没有在城市中安家的权利。 一方面，由于户口与城市福利之间的联系，因此没有当地户口的农民工不可能获得政府公房或者单位公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同时更不可能承受城市商品房的市场价格25。另一方面，由于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都限制这个新兴的打工阶级在城市中建立自己的社区26。于是，维持这一无法在城市中生根的打工阶级的劳动力日常再生产的责任便落在了资本以及社会非正式部门的头上。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的社会空间分布状况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城市中以地缘为纽带的外来人口聚居区，如北京的“浙江村”27；二是在城市扩张时期外来人口聚集的“城中村”28；三是在城市工业区或经济开发区中常见的工厂宿舍，通常与当地社区形成分割的二元社区29。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形态几乎全部是由资本和社会非正式部门主导和组织的。而国家，不仅逐渐退出了曾经在计划经济时代全面掌控的城市的劳动力再生产领域，而且从一开始便缺位于农民工这一特殊劳动主体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根据2006 年7-8 月“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在正式就业的农民工中近60%的人居住在集体宿舍或者工作场所中，另外有35%住在出租屋，其他借住亲友的家中或者宿舍以及自购房等总共才占5%左右。可见，资本主导的宿舍劳动体制30与社会非正式部门所主导的社会自我消化模式31是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两种最主要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 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全能机构”的国有企业也曾经普遍向员工提供宿舍、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全面的、长期的福利性设施和保障。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宿舍是国家全面负担劳动力再生产的一个重要例证。然而，市场经济时代在中国普遍重现的宿舍劳动形态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经济学意义，它可以说是全球化生产的系统生成物。尽管它依然承担着劳动力日常生活再生产的功能，但却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宿舍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主要提供给短期雇佣的农民工，不具备长期居住的功能，排除了具体企业与具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延续之可能。企业为外来工提供宿舍并不是为了建立一支对企业忠诚或者技术熟练的劳动力队伍，而是为了可以确保短期地、临时性地、大规模地对跨地区流动的廉价而年轻的外来工加以使用，并将其工作日的劳动产出最大化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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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深圳打工者现状——对一位维权志愿者的访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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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5:1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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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水木，研究者，主要从事农民工及劳资关系问题研究。 2009年3月，笔者访谈了一位在深圳为打工者维权的志愿者。通过这次访谈，可以使我们了解到金融危机下新工人的处境。 一、工伤状况 香港出了一本书《手手脚脚》，讲的就是工伤的事情。深圳现在许多工厂添加了新的机器，有红外线设备，能提醒工人防护，但是旧的机器并不具备这样的设备，而是向内地的工厂转移。深圳本地的工伤数字并没有减少，只是受伤的严重程度变小了。很多18-25岁的工人刚上岗没几天就受伤了，因为工厂大多没有上岗前的培训，而且小型、内资的工厂都很差劲，发生工伤的事情老板就逃跑了。但是，现行法规条例所订定的工伤条款，却未将许多工伤案例纳入保险给付的范围内。 电子行业与制鞋业会使用大量的化学用品。但许多工厂，尤其是小型工厂，相当差劲，并未提供防护措施。像是电子行业大多数是女工，约占70%至80%，这份工作对她们的生殖系统影响很大，罹患职业病的女工比例很高。这不仅仅影响女工一个人，还包括她的下一代。理工大学委员会中有一位姓「金」的先生开设了电池厂，他厂里的女工大多是镉中毒，有一个女工生了孩子，婴儿身上有很大的黑斑，是什么病都还不能确认。现在出现了许多新的化学品，但国内无法可管。估计在未来的几年中，将是尘肺病的高发期，这都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积累，潜伏期过了。得硅肺病的工人有一些已经去世，而剩下的人绝大多数也只能等死。 2004年以来由于民工荒，男工也好找工作了。女工因为手脚灵活，传统农村教育的温顺、听话性格，很易于管理，就像当年韩国的女工一样，所以资本家都很喜欢女工。而且女工如果要走出来个人维权，难度也远远大于男工。 二、劳动报酬和工时问题 在2004、2005年的时候，除了大工厂加班工资比较正常之外，其它的工厂甚至连基本工资都不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东莞许多工厂加班费才给1块钱，工人们每个月要干300小时以上，而只能拿到900至1000块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近来提升许多，这是因为工人的集体行动多了，并且有一部分工人行动提高了要求——他们不单单是要求得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并且要求成立基层工会、选举工人代表。 工人阶级意识的进步，是客观环境的变化所致。很多维权服务者一直以来提倡依法维权，因此珠三角地区的普法宣传对工人意识的提升是有非常大的影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民工荒，原来工人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才能找到或转换工作，但后来跳槽变得比较容易。民工荒的原因，不仅仅是媒体所宣传的「工厂缺技术工人」，其实无论普工或技工，工厂都很缺乏，而且珠三角近几年的GDP增长幅度那么大，产业升级本身就需要大量工人；另外，待遇和工作环境实在太恶劣了，现在的工人不会只为了赚钱就容忍这种非人的环境。恶劣的工作环境使工人频繁更换工作，很多工厂反复招工、也反复流失，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一种「需求泡沫」，因而表面上加剧了「民工荒」的现象。工厂在经济危机前的工人流动率达每月6%左右，这意味着一座2000人规模的工厂，每个月就有上百人的流动量。 2006、2007年最低工资调整的幅度很大，原因是物价上涨和民工荒。2008年广东就不再提高了，从08年8月起，许多工厂工人开始罢工，因为他们拿到工资条的时候发现工资并没有增加。有两个电子厂的工人就自发性地同时罢工，不久后附近的工厂也加入罢工的行列。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工人罢工有一定的推动作用。2008年《劳动合同法》发布之前，就有一次工人罢工潮，多数是技术工人，都有10年以上的工龄。比如鞋厂、制衣厂的女工，因为年纪大比较难找工作，她们希望能在一个工厂持续工作下去。年轻工人的跳槽就比较厉害。在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引发了新的工人抗争。在对工人抗争的处理上，政府同资本利益紧密结合。例如黄庆南被砍，原因是因为他所在的打工者中心宣传劳动合同法，触犯了工厂老板的利益，故老板买凶伤人。在07年11月黄被砍之前，还有过好几次工厂老板雇人去打工者中心滋事，但政府都听之任之，不予理睬，于是工厂老板们就知道应该采取何种办法来对付打工者中心。珠三角大多数是本地租地出去的，本地人和政府的利益都同资本密切联系，这对维权服务者就很不利。南方和北方不一样，在南方小区里的人是不向着我们的。 这边的企业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深圳关外900块，关内1000块。但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工人只拿基本工资是根本不够活的，必须要大量加班。金融风暴来之前，每天上班11至12小时，周六也是，周日有时有休息。有的厂一个月连一天放假时间都没有，要工作300多小时。工人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像人」，觉得工厂生活很苦闷矛盾。女孩子外出打工本来就是为了逃避农村的压抑和苦闷，但工厂的生活却又让他们基本上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想其它的东西，这也对我们的维权工作造成了比较大的困难。原来不痛经的女工到了工厂也会痛经，但她们连请假都是极为困难的事。 资本来源不同的工厂制度也不一样。比如台商的工厂就有早会晚会的制度，每天早上上班前和晚上下班后各占用工人的半个小时来听组长教训，这都是没有工资的。按工人的说法，「这就是做思想工作、让我们害怕、麻木、听话。」 三、金融危机对工人抗争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始于2008年9月，每个厂受影响的具体时间与情况不同。有的厂每个部门都裁员了35%左右。资本家裁工人的手段也不一样，有许多方式让工人无法用法律手段解决。比如厂里先把你一个技术工调到较差的岗位，这样工资就会减少很多，而工人开始并不知道经济危机来了，以为自己还能找到工作，就主动辞工——这样工厂还不用给工人补偿，工人一个个自己走掉也不会引发一起的反抗。还有的工厂突然搞了体检，不合格的工人就让他走掉——这样一来并不算裁员。另外，许多台商在之前还在一直扩大生产规模，没有预见到经济危机，他们会招很多试用期内的工人，这样一来就把试用的工人都裁掉了。还有一些工厂利用不让工人加班的方法逼工人辞职，因为工人的基本工资本来就低，为了生活必须要加许多的班，但工厂不让工人加班，工人就只好自动走掉去找别的工作。一些工厂分批裁员，每次从不同的部门各裁掉2个或3个，加起来总共50至60人，由于属不同部门，工人就没办法团结起来。再者，工厂要不就以工人的产品不合格为借口大举裁掉不少工人，但这些工人都是干了好几年的熟练工了。 本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工厂需要报备工会，听取工会意见后才能裁员。但工厂往往以工人「达不到工作要求」为由进行裁员，因为依规定，如因为产品问题而将员工解雇，就不用报备工会，因为这不属于「裁员」，工厂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在裁员时，工厂也耍了很多手段。在开始谈裁员条件时，工厂已预先准备了一定的补偿金，但骗工人说不会给，这样工人就会去要，当工人集体提出要求时，工厂马上答应工人的要求，说给补偿金。工人权衡利弊，想到还可以拿到补偿金，就不会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这就瓦解了工人的力量。 当然影响最大的，是整个司法体制的转向，2008年10月份左右司法开始明显倒向资本。在这之前司法相对公正，还是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比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状况还要好。但是9、10月份以后，司法体制严重地倒向资本，甚至连法律的规定都不支持了。官方会组织工厂老板进行内部学习，给这些厂主们发各种关于劳资纠纷处理的通知，告诉他们工人的哪类要求会得到政府支持，哪类要求不会支持。例如，告诉厂主以后工人关于经济补偿金方面的诉求政府会较少支持，这样厂主就可以更少的发放补偿金。再比如仲裁或司法部门以前要求工厂提供的证据，现在要求工人而不是工厂提供，但工人到哪里去找证据？很多工厂的工人连工资条都拿不到。2008年5月实施的《仲裁调解法》规定，工人可以不经调解就进入仲裁，但现在劳动站要求工人一定要经过一而再再而三地调解，问题是调解本身就没什么用，工人大多是在辞工后才去调节，生活费都已经没有了保障，现在却又要至少等上半年才能进入仲裁的立案。又因为仲裁费取消 后，大量的诉讼案件爆发出来，再加上经济危机的影响，最后当地的司法体系根本不能承受。 工人是在今年年后回来才意识到经济危机。过去的经验是过年前工人会大规模的辞工，但新年之后就会有大量的工厂招工。今年年后回来情况不同了，工厂招工大大减少了，即便招工的工厂，招工规模也要小很多。现在工人体会到找工作困难了，所以在被侵权后就更难走出来。但工人的抗争还是有的，工厂减低工资、福利，工人就会集体罢工，工人对个人被炒的忧虑也减小了。 经济危机后当地政府更加支持资本家，这点可以从资本家对工人直接的压制上体现出来。最近我听说佛山那边有一家照明厂，有几十个工人因为工资问题罢工，工人当时只是在厂内的空地上，都没有出厂区，政府就派防暴警察来镇压了。工人很激烈地和他们打起来，最后被抓了30多个，有一个工人到现在都没被放出来，因为他原来是退伍军人，打伤了好几个警察。这是过去没有的情况。过去一般情况下，只要工人不出厂门，当地政府是不会派防暴警察的。我们现在的担心是，对于非工厂倒闭、裁员原因引起的劳资纠纷，工人会受到当地政府更严厉的打压。 工人的个体抗争可能减少。但我们发现，工人开始转变，因为他们担心失去工作。他们大多数是从生存环境很差的农村出来，他们回不去也不想回去。现在再和他们谈劳工保障等问题他们就会很关心。原来年轻的工人很多没有什么权利意识，但现在非常关注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被逼到没有办法的时候，他们的抗争会激烈化——最近有一个工人被辞之后就自焚了。在解决由工厂倒闭、裁员引起的劳资纠纷时，地方政府只想让工人被辞以后可以快点回家，不关心他们可以去哪里工作，对失业问题没什么帮助。 四、工人的未来 沿海大多是出口导向型，大部分工厂会在每年2、3、4、5月确定当年的订单。而我们看到欧美的经济并没有复苏的迹象，所以我们判断在不久的未来，就会有新一轮的工厂倒闭潮。西方的订单方式也改变了，原来是大单、长期的，现在改下小订单，每次量少、交工时间短。这样工厂就会倾向于请临时工，可能工人这一个月没有任何加班甚至没有工作，下一个月就疯狂加班。这样用工更加弹性化，工人更加不会有劳保、工资的保证了。给小厂的分包也会更频繁，小厂大多不是正规化的。这对我们工作上的困难也会更大。 现在在珠三角，有大量的律师团在帮助工厂解决工人问题，他们甚至给资本家定好了「夜逃方案」，比如把工厂的法人代表由老板换成他的台湾亲戚，这样他逃掉以后还可以在大陆其它地方继续开厂，而原工厂法人代表——他的亲戚在台湾、在别的地方，工人就很难追到补偿了。还有些工厂付给律师5、6万块钱，这些律师就去同工人周旋，在仲裁等环节上拖上一年，拖住工人直到把他们拖垮。 但这也是一个契机。原来我们面对的大多是普工，他们一般没有业余生活、没有娱乐活动，大多数比较年轻，年龄在18-25岁之间，教育程度较低，也很少关注社会问题，对整个群体有关的问题都不关心，加上近年来工资收入也还算可以，开展工作较为困难。但是现在整个客观环境变化了，他们的觉悟提高了，许多事情他们开始容易理解。为工人提供服务、娱乐等带有人道主义色彩的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容易了。]]></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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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金融风暴以来珠三角工人处境及劳资矛盾走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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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4:4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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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沈梅，研究者，主要从事沿海新工人状况和社会运动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摘要：2008年金融风暴后，深圳打工者生存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厂主找出各种办法辞退工人，工资、福利也被大幅削减。工人的集体行动仍在增长，但执法部门越来越袒护厂主，对工伤评级、工资赔偿等要求的支持越来越少。从2009年夏秋开始，珠三角重新出现工荒，但由于缺失工会组织，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并未改善。金融危机后，工人阶级意识也明显改变，越来越多打工者认识到组织起来争取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关键词：金融危机，珠三角打工者，民工荒，集体行动，社会保障 1 金融危机后出现裁员潮 2005－2008年工人的集体行动日益增长，罢工中工人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政府要作出姿态，于是2008年实行劳动合同法和仲裁法。实施这两部法律后，在司法操作层面，对工人要比以前好一些，工人也知道有新法已经颁布，可以利用新法实现自己的诉求。实际上，新法并不是完全维护工人利益的，企业仍然有很多规避办法。劳动合同法很多方面都是明确的，例如裁员、解雇都要满足条件，否则要满足两倍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要罚企业两倍工资；如果工人被炒掉，至少可以拿到一定赔偿；还有要求企业定明岗位，老板不能随便给工人调岗、逼工人走。这些规定都没有完全落实，企业开始签大量空白合同、假合同，很多技工月薪超过两三千，但工资底薪只有1500元，技工签合同都用底薪签合同。甚至有技工的合同规定工资就是900元，岗位填成员工，不填技工，没活干时可能就会被调到普工岗位。技工如果被调到普工岗，就会辞工走掉。普工相对好一些，签不签合同都是900元，最低工资等于最高工资。还有大量的空白合同，签了之后不给工人。就算有一份，也仍然是空白的。遇到问题，工厂也会随便写，工人都不知道。企业让工人签合同往往是在上班时间，说赶时间，工人都在劳动，手只能停很少时间来签字，根本没有办法详细看合同内容。 2008年9月金融风暴来袭以后，资本家马上就把危机转嫁到工人身上，珠三角地区掀起了裁员风波。关于企业生产的负面舆论非常猛烈，对市场的估算非常悲观，一些大品牌的利润也受到影响。金融危机后企业预期过低，大量用各种模式来裁员。在私营企业里裁掉工人是非常容易的，工人也都没有预料到。在深圳的一家电子厂，工人数从四五千人裁到2000人。珠三角工人流动性很大，大批仍处于试用期的工人没有雇佣就被裁掉了。裁员方式有很多，例如利用体检，金融危机后企业给全部工人都做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就被裁掉。工厂要求经理以下要体检，如果谁有乙肝都要炒掉。老板对工人说：“不服的话去告，我们有的是钱。” 工厂还把年龄大的工人炒掉。工厂要的工人一般是18－29岁，工人到了30多岁是很难在新的工厂里找到工作的。工厂说工人老了、手脚慢了，说工人到30多岁就要成为清洁工之类，所以要把他们炒掉。工厂对剩下的年轻人不给加班费，每天工作12小时，还是只给底薪，工人赶活时甚至有连续工作24小时的。很多工厂在合同到期时不给续签，辞退工人。甚至还有企业连辞退工人都不采取，而是逼工人自离，只给工人发最低工资，不让工人加班。如果没有加班费，基本工资只有900元，在深圳没有办法生存，所以工人只有选择自离。与正式辞工相比，自离是拿不到工资的。深圳企业为了防止工人突然辞工，一般都采取压工资的办法，通常要压三十天，如果工人自离，连被压的上一个月工资都拿不到。正常情况下，深圳的私人企业是不让工人辞工的，如果辞工都需要工厂批准，即便在淡季，一般工厂都要排队才能辞工，往往要排队两个月、甚至半年才能正常辞工。很多工人辞工跳厂的频率很高，金融危机后工人第一个想法就是辞工，但工人没有想到辞工后会找不到工作。 除了裁员以外，工厂也采取了很多缩减成本的办法，最常用的就是缩减工作岗位、增加劳动强度。外国旺季是从圣诞节到元旦，过了旺季以后，要再过2－3月才旺季，下单估计要在4－6月。2008年12月因为圣诞节消费率和市场消费没有预期那么低，有些短、急订单过来。工厂有订单后，剩下的工人开始严重加班，每天12－13小时，每周7天上班，没有休息。技术工和初级管理工的福利待遇也被削减。有一个大厂，工人2万多，政府允许这家工厂停交工人的养老保险，辞退年资比较长的老工人，然后请新的工人，基本工资、加班费都要低得多。 我通过一位财经记者跟进台商，他是一位社会运动的记者，跟民间团体联系较多。他给我提供了一些金融危机期间企业行为的材料，尤其是电子厂的企业行为。由于对未来不乐观，市场估算很短，跨国集团将危机转移给国内供应商。金融危机后代供应商接到的订单有两个特点，一是订单量少，二是下单较低。供应商对政府提出要求，例如要政府降低税收缓交养老金、降低医保等。还有新闻报道，很多企业要求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国内供应商一方面要求经营环境更好，另一方面把危机转嫁到工人身上。一是以各种各样方式裁员，在不同类型工厂有不同体现。在比较正规工厂，最低工资还是能达到的，但小厂就很差，降到最低工资以下，甚至拖欠工资、停交社保。 2009年春节之后，有些厂开始疯狂的加班。这主要是因为业主对生产前景仍很悲观，例如台资的电子厂，企业预计2009年只有3、4个月能开工生产，所以肯定不招人，只能增加工作量。同时，企业大批裁减非生产岗位，例如文员和职员，不是管生产的人会被炒。工友经常连续一个星期满负荷工作，甚至三四个星期不休息，很多工友脸色很黄。台资厂超时更为严重，上班前要提前半小时开会，下班后还要半小时训话，工人都很累，对这种管理方式抱怨很多，但又不敢辞工，出去之后很难找到工作。工厂招聘人数、条件都发生变化，男工处境很差。一个电子厂招普工，要求18－25岁，女性，身高1.6米，高中毕业。很难有人能满足标准。工厂都不爱招男孩子，老板最喜欢女工，服从、温顺、不闹事、好管理。 一位女工工友所在厂开始实行两班倒，中午和下午各留半小时吃饭，吃饭时间算加班。这个厂在危机后把除工友所在车间以外其他部门工人全部炒掉，要经过培训才能重新上岗，由于工人人数大量减少，单靠双班也无法满足生产需要。白班工人从早8点开始上班，晚上8点下班，下班后还要到别的岗继续上班，上到两三点钟，然后休息，早上起来再去上8点的班。除个别可以请假，大部分工人都没有假期。 在工资制度上，现在周末加班按法定可以获得两倍工资。但政府允许工厂实行综合工时调休制度[]，一些工厂给工人调班调岗，把原来定时的工作变成不定时的，活来了就昼夜加班，没活时放假。工厂出台各种加班标准，如每个月最高加班90小时，超过90小时要调到以后月份。例如这个月加班150小时，但下个月完全没生产，那么就将60小时加班调到下个月，调整后的加班时间补平日工作时间。这样加班时间就变成了正常工作时间，双倍工资调没了。不仅如此，通过综合工时调整，无生产月份的基本工资也被砍掉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由于工厂安排不合理，某月工人工作时间没有达到基本工时，工厂仍必须给工人发放基本工资。这种工时调整方式是不合法的，也没经过工人同意， 工人去劳动站投诉没有用，政府不处理。针对综合工时调整办法，个别厂有集体行动，更多的处于分散状态的工人感觉很压抑，不敢反抗。 2 发生“工荒”后工人地位未明显改变 2009年4－5月份，有些厂订单开始回升，生产情况好些。当然招工量仍不是很大，比起春节后招工潮少一些。2009年工厂招聘工人很少，大量出租屋空出来。但工厂招工量逐步回升，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出现工荒，一直到今年年初，媒体炒作都很厉害。2010年春节后，一些工人没有立刻回珠三角。虽然新闻媒体对珠三角工荒、工资标准过低等问题炒得很厉害，广东省也说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我们并没有看到工厂提高实际工资水平，危机后被扣掉的福利待遇也没有补。我认识的一个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工资4000－5000元，每月22天内只是拿月薪，周六、日有加班费，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没有钱。金融风暴以后，周六、周日免费加班，开始扣他的福利待遇，2009年4月订单回升后应该把福利补回来，但工厂反而进一步扣掉津贴，然后裁员，让2个人做3个人的工作。还有一位工友，她的工厂不希望提高工资水平，在最低工资从2008年750元加到800元的同时，扣掉岗位津贴，取消工龄奖，罚款也增多了，不仅相当于没有加工资，甚至还达不到原来水平。经济回暖并没有使工人待遇提上来。 近年来，关外一些个别厂调底薪，从900元加到1050元。2009年全年工人生存状况都是很差的，工人被迫接受加班条件，工厂管理也很差，管理者开始动不动骂工人。其实管理层的工作、收入也恶化了。工人比较失望，在工厂开始招工时，就倾向于跳到别的工厂去。有记者谈到，根据台商的反映，工荒不是因为工人数量少了，而是因为熟手少了，跳厂的工人多了。所以厂子为了留住熟手，不得不提高底薪。但最低工资增长，并没有使工人收入增加，一是工厂开始扣伙食补贴，二是开始收住宿费、伙食费，三是减少工人加班，开始实行三班制。此外，工资增长远远跟不上物价增速。工厂区周边有很多小店、出租屋，工资刚刚上调，这些服务业也马上提价。如果7月份出台工资调整办法，工人要到9月才能拿到增加的工资，但房租从7、8月就开始增长，快餐也会很快涨价。从这几年的经验看，普工的工资越来越无法维持必要的生存。技工更惨，名义工资也在下降，做模具早几年收入四五千，现在三千已经很不错。 金融危机后，工厂对学历和技能要求越来越高，更愿意招熟手。制衣厂条件低一些，生手也要，进去培训一周就可以工作。各个工厂对年龄的要求放宽了，40岁、甚至45岁，现在也照进工厂。制衣厂原来30岁以上不要，但现在50岁的也有。最近这段时间很难找工作，媒体宣传说工资提高了、工作很好找，很多工友本来不打算回到深圳，经过媒体宣传又跑到深圳，结果发现找到工作还是不容易。也有工人从工厂中出来，选择做生意、摆摊，但工人做小买卖、务农等成功可能性很小。金融危机前，遇到一个工友，很早之前就不想出来打工，自己又考不上大学，想回农村搞种植业，但他父母认为孩子在老家没出息，逼他去打工。后来他回去种了一段树，最后也没搞成，只好又出来打工。 金融风暴对另一批工人也产生很大影响。很多以前做采购的贸易公司，由于出口下降，直接影响采购人员收入。这些人算中层一点，原先月收入3000左右，有些是大专、中专毕业。这批人大多都做了很久采购，不会像普工跳槽跳的那么厉害。一个采购工人，老婆在工厂打工，他不想回农村，想留在城里生活，但危机后他收入很少，到小县城找到同等工作也很难。金融危机后工作更加不可靠，被炒掉的可能性更大。一位30岁左右的工人，已经在一家工厂工作8－9年，后来换了公司，现在进好一点的厂就非常困难。金融风暴对工人的工作预期产生很大影响，这个年龄段的工人忧虑增加。总体上，金融危机对普工影响较小，因为他们跳槽本来就很频繁。 有很多深圳企业向内地迁移，2006－2007年相对较多，危机后停了一段，主要因为搬厂需要大量投资。深圳现在仍处于经济增长期，生产相对过剩逐步积累，由于处于世界经济体系链条当中，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深圳实体经济受影响。许多台资企业2007－2008年在扩张，建新厂房，2008年立刻停下来。最近广东最低工资升高，有可能形成搬迁潮。但珠三角电子厂比较多，分工太细密，供应链很长，生产一个零件必须有相关行业才行，这类厂必须整体搬迁。长三角、苏州电子厂比较多，所以深圳的电子厂可以搬过去，但其他没有相对完整产业链的地方，电子厂搬迁的周期会很长。纺织、服装等行业容易搬迁，东莞主要是鞋业、制衣、电子等行业，现在空置率很高，未来这些厂倒闭搬迁会更多。 3 执法部门日益袒护厂主 面对金融危机，政府反映很快。2008年12月有订单之后，之所以还能裁掉大批工人，原因在于就业保护不够，工人完全没有任何谈判能力。企业也迎合主流的新闻炒作，说工厂要倒闭就会怎样影响GDP增长，所以在劳资矛盾上，政府基本都在维护企业业主。政府给工厂优惠贷款，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等社保基金基数。政府还积极应对企业倒闭，例如出现企业倒闭，政府马上介入，冻结工厂预先缴纳的倒闭劝返基金，给工人发拖欠工资，让工人回家去。在深圳有些案例，劳动部门迅速介入，跟工人谈好赔偿标准，还给工人买返家车票，工会非常积极的帮助工人买回程票。但9月开始应对金融风暴后，出现了各种各样障碍，维权成本大增。劳动站以各种理由来欺骗工人，让工人却步。深圳市政府原来支持工人对加班费的诉求，后来下发通知，要求判案收紧，原本需要老板提供证据的，现在变成需要劳动者自己举证，工人斗争很困难。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政府曾经采取有利于工人的态度，对企业违法用工进行调解。2008年劳动仲裁费取消后，劳动争议数量大增。政府明白工人反抗越来越剧烈，如果不及时处理这个矛盾，未来肯定会爆发。在2008年9月金融风暴以后，执法部门开始松动，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争议中对新工人支持更少。事实上很多工人都不懂具体法律条文，工人只是有事的时候才去关心法律。劳动站的人越来越站在老板的立场上说话。工人到劳动部门以后，劳动站告诉工人，说由于发生金融危机，企业已经很难了，能否满足工人要求要看老板的态度才行。还有去劳动仲裁要排很久的队，甚至超过几个月，而工人被裁员后不可能在城市中居住很久。在很多具体操作中，政府行政部门都向资方倾斜。例如工伤评级，金融危机之后评残级别降低了，直接影响对工人的赔偿。一个工友遇到工伤事件去维权，劳动站的人把评级降低，本来该8级伤被评为10级，劳动站对工友说：“要为厂方考虑一下，现在是经济危机时期。”政府协助老板转嫁成本，以维持企业经营。 4 工人迫切需要工会力量 2008年金融风暴时，工人没有反映过来，平常经常需要加班，现在突然不用加班了，感觉轻松起来。到2008年11－12月，媒体不停报道，工人开始对前景有所担忧。这时工人越来越担心找不到工作，找到工作的工人对加班也不满，但迫于失业压力没有办法。 透过金融风暴，工人们对自身的社会地位看得很清楚。一是外来工没有社会保障，二是工人缺少集体力量。失业后工人没有任何保障，只能借钱或者找朋友住，要么回农村混日子，混一段再回来。政府也不要求工厂给工人交社保。早先政府曾经要求企业交失业保险，但工友被炒后没有一个人能拿到失业保险。事实上企业没给工人交失业保险，只给一部分管理层交了。但即便管理层失业也很难拿到失业金，要证明失业很困难，必须把户口转到领取失业金所在社区，对外来工而言，证明了失业就意味着又找到新工作了。工人在城市里没有任何保障，没有低保，也没有社区网络，朋友不够就回农村。当工人还能找到工作时，这个问题并不明显，但金融危机后失业率上升，社保的问题就凸现出来。还有工会缺失，工人没有任何组织力量存在，按照国家规定，裁员20人以上要通知工会[]，实质操作上业主不需要通知工会。不光是裁员，一个工友所在工厂，一下子把10年以上工龄全部抹掉，保安也全部换掉。现在很多工厂欠薪，工人没有反映政府就不管，对一些小型企业，有反映的就给补一点。还有减薪、增工时等，老板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操作，而工人找不到相应证据，所以往往一走了之。表面上看出现民工荒，实际上可以看到，工厂还是有人，还是可以大量招工，还有很多招进来的人没事做。 工人维权成本上升很快，一个工友想告企业违法用工，到劳动部门排了半年才排到。新工人没有就业保障，企业裁员是很容易的。现在还有中国救世界的说法，意思是说在危机时代其他国家工人运动风起云涌，但中国工人很稳定，美国时代周刊还把中国工人评为年度风云人物。新工人之所以“稳定”，最重要的是缺失工会权利，没有集体力量去争取自身权利，不能同企业集体协商。新工人处于很原子化的状态，很难马上团结起来。深圳有家电子厂，实行综合工时调整制度，加班费都按照1.5倍执行，工人不满发动罢工，厂方被迫停止执行综合工时制度，之后报复工人，积极分子被单个找去谈话，然后逼迫辞职。 实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改善工人生存状态，必须有集体力量才能改变，必须利用实行新法的机会去向工人解释团结的重要性。过去工人没有切身感受，没有痛楚，现在工人能够感受到，所以工会教育日益重要。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做宣传。对私营企业里的工人，能将工会法落实已经很不容易。厂里工会实际上是内部人员，很多厂声称有工会。从2004年起，全总说要加大力度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近两三年做的比较多，2007年沃尔玛也闹得很大。从公布的数字上看，深圳市工会会员比例很高，大约为60～70％。上两周又有报道，总工会在推集体合同，政府说80％的工人在集体合同保护之下。深圳市还提出了2010年工作目标，工会组建率和职工覆盖率都要达到90％[]。很多企业门口就会挂出工人委员会的牌子，但到厂里问工人，都说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很多外来工非常欠缺对工会的认识，阶级意识还很薄弱。身边工人很少讲到集体合同，很少有能运作起来的工会的案例。例如龙华富士康，听说里面的工人讲，也不知道工会主席怎么选举的，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工会会员。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厂里工人如果有工会会员证还好处理，要求工会重选，选出新的工会代表就可以，但实际上工人没有会员证，老板可以以工人没有入工会为由，不支持工人提出的要求。我认识的工友中，只有一个加入了工会，他还是因为需要维权才加入的。深圳市工会搞了一个劳工维权中心，承担法律援助功能，那个工友为寻求帮助，填了表，入了工会。很多工友根本不知道工会，因为工会权利掌握在资方。全总在推动各地建立工会，市级工会逼着老板建工会，建的都是空壳。即便只是形式上的工会，大型企业建立工会很容易，小企业就很难。小厂流动性高，劳资关系也比较复杂，建工会难度大，导致工人没有动力去做。例如小厂中，老板往往是工人的老乡、亲戚，即便拖欠工资也不好意思追讨。一位工友在小厂打工，他们厂中没有关系的人只占不到1/3。大厂没有太多地缘关系，一般是现代化的，工人同老板对立关系非常明确，工人也不会轻易放弃权利。在一些工厂罢工中有人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工友维权也会去找工会，问能不能帮忙。这种进步工人目前还很少。 最近几年工人争取权利的要求日益增加。例如罢工中有要求增加工资，目标高于法律标准。这跟民工荒也有一定关系，总体上近几年找工作相对容易，普工也不怕被炒掉。普工更容易提出增加工资要求，因为普工年资增长不会使工资增加，技工工资会随年资而增加，他们对稳定性的期待更高。 我们看到很多次罢工，没有工人出来谈判。工人按照自己的经验判断，带头的出来，很容易被炒掉和被报复打击。很多工厂里带头的非常明显，例如技工组织罢工，但没有组织者出来谈判，或者主要组织者让其他人谈判。这种方式好处是组织者避免被打击，缺点就是力量没有办法凝聚并延续下去。整体上讲，这些年工人罢工频率增加、组织性提高。但大多数罢工属于被动罢工，例如老板整改、福利待遇被扣减等。在2010年5月以前，工人主动罢工很少。 参考文献 [1] 杨丽萍. 深圳出台不定时工作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管理办法[N]. 深圳特区报，2009-05-19 [2] 根据2009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具体内容参见《每日经济新闻》2009年2月11日新闻《国务院办公厅：企业裁员20人以上要上报》。 [3] 刘声. 全总出台“六大措施”帮助农民工入工会[N]. 中国青年报，2004-10-30 [4] 深圳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工[2009]59号）. http://www.szzgh.org/ghweb/ghpd/detailnews.asp?id=987]]></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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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国企工人通过什么权利斗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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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4:4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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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方迪是美国明尼苏达州圣克劳德州立大学社会和人类学系副教授。他是《中国国家社会主义体制转型下的工人民主》（Workers’ Democracy in China’s Transition from State Socialism）一书的作 者也是社会研究学院的明尼苏达州移民劳工研究小组的主持人。联络方迪，请用电子邮箱sephilion@stcloudstate.edu 在社会学文献中，中国国企工人的抗议已经被定型为市民权利的延伸部分。利用这一分析框架，既可以摆脱新自由主义分析模式，也可以跳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这两种思想都被社会学视为错误的理论。毫无疑问，中国工人正在推动抗争一步步发展，在法律和政治领域上，这确实带有争取民主公民权的意味。然而，这一理论框架是否不加批判的肯定了私有化，从而恢复了新自由主义理论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讨论，尤其针对中国国企工人的抗争，公民权分析思路在政治、经济上的风险很大，不足以彻底批判现今流行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本文从批判公民权理论框架开始，对国企郑州造纸厂反私有化斗争的曲折过程进行分析。 通过对这一特殊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将发现，将工人抗议界定为争取市民权的刻板概念，无形之中限制了我们理解中国国企工人斗争的社会意义。我认为这些斗争核心在于争夺对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的所有权，即便自由市民权概念再延伸，也无法涵盖这一内容。 一、从20世纪八十年代到90年代末的文献 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社会发生戏剧性变化的背景下，有些人逐步开始关注中国工人生存状况和阶级意识。一直到90年代，市场导向的改革主要在农村实行(Korsec 1992; Smith 1993; White 1987)。几乎没有任何严肃的研究者分析过城市国企工人。如果有什么内容，城市国企工人保持着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这给主流汉学家以口实，他们认为国企没有给中国工人提供任何东西(White 1995, 347)。新的工厂组织，即以私人市场为导向、经过减员增效的改制企业 ，将形成一个新的自由雇佣劳动者群体，他们将为了自己独立的利益同老板讨价还价(Nee 1989; Walder 1989)。 在80年代末很短暂一个时期，社会科学研究者确实注意到了中国国企工人。这是因为当时工人成立了新的工人自治委员会，支持天安门学生的民主运动和学生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求(Black 1993; Walder 1989; 1991; 1992; Walder and Gong 1993)。Lau用充分证据表明，部分中国工人的这种政治意识，尤其是国企工人，被同情自治工会的社科研究者大大夸大了(Lau 1996)。90年代初，当越来越多的国企工人开始感受到私营经济不断侵蚀、挤压自己生计时，无论从哪方面讲，那时学者对中国国企职工命运的兴趣始终都不大。天安门事件结束后，针对一度迅速成长的中国工人的研究激情烟消云散，社会学文献开始关注中国国企工人的消费与物价情况。 然而，随着90年代劳动力从农村大量涌入城市，对外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FEZ，即自由经济区）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研究者对出口加工业血汗工厂的工人产生越来越多的兴趣(Lee 1995; Zhao and Nichols 1996)。然而，这种注意力的转移，代表了学术界的一个思想倾向。虽然私企工人被视为遭受严重剥削和滥用，但他们斗争的一个预期成果是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发展，可以形成新的以改善经济地位为目标的机构(Nee 1996)。在理想的情况下，形成这些新机构可以赋予工人独立组织并集体行动的能力。也就是说，在消除党和国家对工人影响、进而工人获得“独立”地位的价值倾向上，私企工人可以给国企工人上一课。 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对于中国的共识是，不难找到这样的学者和官员，他们建议国企工人不仅应该、而且一定要重塑自己的命运，适应国家经济体制转型的需要。这反映了中国学术界和媒体的一个广为人知的假设，中国国企工人在拖劳动力市场、经济和社会“改革”的后腿。身处日益衰败的国企中的工人，拒绝接受劳动力市场上通行的个人奋斗或集体自卫的概念。自由市场意识形态和市场转型渐进主义都认为，改变国企工人劳动关系是一个充满建设性的贡献，但只要国企工人坚持非自由主义、坚持公有制的道路组织生产和分配利润，这一贡献就无法实现。 二、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文献 可以很肯定的说，东亚金融危机使社会科学研究者重新警醒，认识到中国国企工人正在遭受严重苦难，并重新评价这些工人对影响中国未来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做出了什么贡献 。90年代末，国企工人面对改制攻坚，采取了一系列激进的行动，这些行动如此激烈，谁都无法忽视。有些令人惊讶的是，在新千年之际，在中国工人中，是国企工人发动了最大规模的抗议。学术界和媒体接二连三出书、写文章，对国企工人抵制自由主义改革的行动兴趣大增(Blecher 2003; 2005; Chen 2000; 2003; 2006; 2007; Hurst 2004;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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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从两个案例看城市传统工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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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4:0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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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裴海德，中国工人研究网编辑，研究者，主要从事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及有关理论问题研究。 摘要：从辽阳铁合金厂到通化钢铁集团的案例可以看出，传统工人阶级在改制之初阶级意识较为淡薄，对企业领导和官员存在幻想，基本认同减员增效的宣传；但经过改制冲突以后，开始逐步理解社会主义和毛时代，明白当家作主的具体含义，并打破对市场经济和社会精英的迷信，阶级意识开始形成。传统工人阶级逐步发展成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击退私有化改革的力量，通过斗争为自身赢得了一些利益。随着同新工人的融合，传统工人也将把自己的阶级记忆和要求传播给新一代工人。 关键词：传统工人阶级，辽阳铁合金厂，通化钢铁集团，积极防御阶段，当家作主 社会精英始终将传统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意识视作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大阻碍，因此千方百计试图瓦解这种意识。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首先就在工人中进行阶级教育和意识启发工作，并成功掀起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上世纪20年代中国工人走向自为是同共产党的组织和灌输密不可分的。因此，右派也必须从源头开始否定，于建嵘说：“共产党最早动员工人进行工人运动时，就给工人灌输许多马克思的革命理论，把夺取政权和解放全人类作为工人的历史使命了。这种意识形态化的阶级意识，使中国工人阶级从一开始就迷失了它本来的利益和任务，劳工运动成为了政党进行夺取政权的工具。”[ ]于是马克思所说的工人阶级被当作一个政治化概念，“中国工人阶级是一个迷失的阶级，它没有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在这种迷失自我的过程中，工人阶级也就成为了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政治符号”。专家们解读说，因为所有党员干部和掌权者都把自己定位成工人身份，“当所有的人都是工人的时候，我们就找不到工人这个群体了”，中国工人阶级也就成为了“一个失踪的阶级”。 核心问题在于精英们将工人阶级意识定位于劳动者维权，定位在维护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的打工者权利上。“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要保护的是他们作为一个雇佣劳动者的权利。他们应培育出一种新的阶级意识，这就是现代国家应给予他们作为雇佣劳动者的权利。我想把工人阶级从一个虚幻的‘统治阶级’变成受现代国家法律和国际劳工组织规定所保护的劳动者，在许多人看来是非常残酷的。”[ ]右派认定中国工人不可能当家作主，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必须“从虚幻的‘统治阶级’的迷梦中解放出来，就要在‘劳动者’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就要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大旗下重新组织自己的阶级队伍”，只有独立于无产阶级政党之外，只有接受资产阶级金钱政治影响，“只有这样，这个社会群体才能获得自己本来的意义和利益；也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及长期和稳定的发展”。 因此综合起来，将这些专家的话翻译一遍，就是这样的意思：第一，下岗工人的悲惨命运都是工人受共产党欺骗、去跟着搞社会主义革命造成的。这个社会本是由精英来统治的，工人无法管理生产资料，不可能成为领导阶级。毛时代工人阶级不是独立的，是政治精英恩赐的，这种权利既可以赐予也可以剥夺，所以你们现在就失去那些权利了。第二，“领导阶级”的词汇使工人成了“迷失的阶级”，所以工人必须独立于共产党之外，现在该做的是去积极争取独立工会，摆脱共产党。第三，你们的政治愿望只能通过选票来表达，不能去夺取政权。工人阶级只能通过工会组织起来，与资本家“合法”的博弈，你们的要求只该限于如何维护自己经济利益，这才是工人阶级本来该有的“阶级意识”。 不仅右派中有这样的观点，左派青年中也存在类似看法。不少左派都认为真正革命的主体是产业工人，而传统工人大部分都下岗、退休了，退出了工作岗位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已经不是社会运动的主力军，而新工人才是产业工人，处于大生产之中，代表未来工人运动的方向；老工人讨要工资补偿、养老保险等社保，是典型的“跪着造反”，是遵从体制内秩序的一种斗争，而新工人的斗争是站着造反，具有反抗体制、重建新社会的特征；老工人属于既得利益者，一个工厂中即便老工人再有斗争要求，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也比农民工强，仍然有“贵族”身份，而农民工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因此其革命性也最强，是未来革命的领导力量。 应该如何看待关于传统工人的种种观点？工人阶级能否当家作主，老工人在新时期的工人运动中是进步的、保守的、还是反动的？老工人今后注定默默无闻、与新工人最终分道扬镳，还是老工人将与新工人结合成新的阶级力量？深入研究两个老工人斗争的案例，有助于解答这些疑问。 第一个案例看辽阳铁合金厂。2002年工潮是中国工人阶级反抗改制的第一轮战斗浪潮，当时不仅在大庆、辽阳有工人运动，全国各地老工业城市中都有工人行动，只不过大庆、辽阳外电报道较多。辽阳铁合金厂是第一轮反击战的典型，辽阳铁合金厂运动最后被瓦解也代表了第一轮战斗大部分老工人的情况，在防御战中老工人总体上处于消极防御之中，对官僚资产阶级的进攻有反抗，但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最终难以在工厂保卫战中取得胜利。 辽阳铁合金厂是一个国有职工7100人、集体职工1200人的大厂，在80年代的全国合金行业里，有“外学邯钢，内学辽铁”的口号。跟其他国企非常相似，往往是90年代后来了一任腐败厂长，整个厂就垮下去了。1993年3月，范一成任辽阳铁合金厂总经理，范一成的手法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先拿铁合金厂的50万元资金到香港注册成立亚洲矿业总公司，回过头来再同铁合金厂搞合资，范一成既是外方的法人代表，又是中方的法人代表。范一成以合资侵吞国有资产，甚至以“外方投资很多，但长期无回报”为名补偿外资厂。范一成在任期间，在大连、广州、福建莆田等地设立分厂和分资机构，分厂财务账目不经过总厂，制造假单据、销毁财务帐，大肆瓜分总厂资产。在中层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亲信，给中层干部、分厂厂长、工段长发年薪。对工人则变相克扣工人工资，极大损害了职工切身利益。范高举减员增效的大旗，搞提前假退，共裁减干部50人、职工1500人，主要裁减青年工人，青年职工2000人被减掉2/3。1994年开始欠工人工资，到2000年工人最多被欠22个月工资，最少被欠10个月，总计共欠职工工资1600万。同时，厂方在工人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却从未交至保险公司，医疗保险也长期不给报销，总计欠养老保险2700万、医疗费200万。[ ] 在工人阶级没有组织起来的时候，往往来了一任省、市领导，就可以搞垮一批国企。辽铁的背后黑手是辽宁省省长张国光。1998年辽宁人大选举时就有“国光”和“富士”之争，“国光”就是指张国光，“富士”是指薄熙来，辽南是富士苹果的产地，辽南的代表希望大连市市长薄熙来上台，提出了“要富士不要国光”的口号。最终张国光成为省长。张国光培植了一个腐败集团，慕、马就是其核心成员。1999年中央开始调查慕、马大案，但遇到阻力很大，2000年底把张国光调任湖北省省长后，中央才能插手进去。2000年春节，张国光来辽阳，不管铁合金厂的资产、债务对比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如何，指示铁合金厂应该分离重组。2001年1月5日，张国光再次到铁合金厂现场办公，说“这样的企业怎么能不破产？”这时张国光已经调任湖北省了。在张国光的政策导向下，2000年初，李占刚受市委、经贸委的委托，出任辽阳铁合金厂厂长。李占刚上台还假惺惺的表示“要同工人同舟共济”，但到年底分厂全部停产，全年亏损8900万元，李占刚也要卷包袱走人。铁合金厂职工要求召开大会，李占刚拒不参加，工人代表肖云良让几名职工把李占刚带到会场，慑于群众压力，李占刚才坦白上面派他来辽阳铁合金就是来搞破产的。2001年，四分厂厂长赵伟被任命为一把手，被职工们戏称为“末代皇帝”。2001年9月，厂方开会讨论破产问题，市工会副主席说“破产是市领导关心铁合金厂职工”，但福利待遇都不予解决，被肖云良轰下台去。辽阳市委不得不出面到铁合金厂开新闻发布会，说铁合金厂有9个腐败分子要处理，但名单上连范一成都没有，工人认为这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坚决不同意破产。 眼见破产戏法欺骗不了工人，辽阳市政府就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市政府承诺破产后将工资从264元涨到300余元，只有一小部分职工为了假退赞成破产。于是，市政府拿出大棒，2001年10月，派94辆警车、300多名警察到场，把职工代表分成13个区进行投票。投票前事先抓了肖云良等4个职工代表，并将职工推举的监票人控制在家里，警察对监票人李春杰说：“出门就抓你！”投票现场，警察强迫工人投赞同票，5分厂的一个点有16名代表投票，15人不同意、1人同意，计票结果却变成了15人同意、1人不同意。破产就这样被“投票通过”了。国企破产之后有两件大事，一是审计资产，二是安置职工。10月底，市委组织资产、财务审计小组，这个小组是装点门面的，李春杰原是中层干部，懂很多财务规章，职工推荐他一起参加审计，结果3天就被赶出来了。铁合金厂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审计小组审了半个月却没有任何结果。2001年11月，辽阳市领导秘密宣布铁合金厂破产。 工人由单个个体组织成为联合的斗争力量，不是一蹴而就的。铁合金厂工人个体抗争无法解决问题，最终由于敌人力量强大，不得不联合到一起。1999年初开始工人多次到市政府、市委等机构反映问题，并开始集体性行动，有几次工人打着“我们要饭吃！”“欠债还钱”的标语到市政府请愿。1999年5月15日工人同厂方谈判破裂，工人于是堵塞了通过厂区的公路，肖云良等三名工人代表开始演讲，演讲一直在进行，凌晨时警察抓了三名代表，并喝令工人20分钟内退出现场，愤怒的3000余工人直接向当地政府办公地进发，要求政府放人，并要求政府立即补发工资和退休金。这次一直坚持到16日晚10点，政府放了三个代表并答应立即补发工资退休金，工人方才散去。2000年2月12日，这一天是正月初八，铁合金厂职工又去政府门前请愿，1000多名聚到市政府门前燃放鞭炮，市政府无奈派出11名官员同工人进行谈判。在工人组织的过程中，上访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上访需要工人彼此联系，推选代表，并筹集资金，在运动中锻炼出来的代表需要不断同工人讨论行动方向和步骤，形成了半合法的组织。铁合金厂工人2000年先后几次到北京上访，中央各个部门相互推诿，最终又逼迫工人依靠自己的团结解决问题。2001年5月，作为执法机构，辽阳中级法院获悉铁合金厂要破产，勾结黑社会到铁合金厂抢矿，激起铁合金厂工人愤怒，工人游行到市政府请愿，市长许诺一周内查清，最终结果也是不了了之。 经过一次次斗争的磨练，现实教育工人看清市政府的本质，同时组织也在不断发展，愤怒情绪不断增长。2002年2月厂方突然不再支付每月180元的最低生活费，作为铁合金厂的主管，经贸委答复说最低生活费只发3个月，也不管工人拖欠工资。恰逢两会期间，市人大主任龚尚武在北京的人大会场接受辽宁省电视台采访时说：“辽阳市有下岗的，但没有失业的，下岗职工每人每月280元生活费。”这个采访在电视上一播，马上成为导火索，铁合金厂工人3月5日、8日两次召开职代会，选举代表，组织纠察队，3月11日、12日的两次大规模游行示威。工人抬着毛主席像，打出了“罢免龚尚武，解放辽阳市”的横幅。辽阳市市委书记、市长吓得当天坐直升飞机走了，出来接见工人的都是副手，整个辽阳市处于无政府状态。市委副书记杨立宪、副市长陈强于12日中午出来会见工人，常务副市长王义信明确表态不抓人，但17日上午却秘密抓捕姚福信。于是18日，辽阳铁合金厂职工第三次游行，要求放人，19日第四次游行要人，公安局下训诫令，禁止游行。20日工人们不顾训诫令又去游行，但天公不作美，当天下雨，下雨对工人参加集体活动很不利，通钢事件之所以能聚集那么多人，也有运动当天7月24日正好放晴的因素。20日辽铁游行的工人很少，去的工人不得不到市政府大楼里面躲雨，中午从大楼出来时，200多武警突然开始驱赶工人，公安局以“冲击市政府”为名抓走3名工人代表。随后辽阳市政府马上编造铁合金厂职工烧汽车、打警察的故事，向省公安厅、中央罗干汇报。 这就是辽阳铁合金厂斗争的过程。铁合金厂工人表现了高超的斗争水平，在游行前，广泛散发和张贴了《罢免龚尚武，解放辽阳市——致辽阳市人民各届同胞书》、《反腐告御状 四年无结果 工人受迫害 书记要做主——致中共中央江泽民总书记的一封公开信》、《辽阳腐败横行、省长应该私访——致辽宁省长薄熙来的一封公开信》、《政府说话不算，工人要求兑现——致市委、市政府、破产小组公开信》等布告，既向群众说明了事实，又起到了很好的组织作用。 由于组织到位、声势浩大，辽阳铁合金厂工人赢得了巨大的经济成果。游行后2个月，2002年5月，市政府偿还了拖欠工资的50％，2003年6月全部偿还拖欠工资。2002年将工人的医疗费全部报销，当时很多老工人7、8万的医疗费，根本没想到能报销，此外向工人支付住房资金、儿童保健等多项费用共计二千万左右，只遗留了青年职工的失业金问题。辽阳市官员们挨家挨户到辽铁职工家中问寒问暖，什么问题都帮忙解决，哪家下水管道堵了或者灯泡坏了，马上保质保量免费修好。如果没有运动，这些根本实现不了。 以辽铁、大庆为代表的第一轮工潮，其意义远不止一厂之内所获得的经济补偿。在全国范围内，一是大大加速了城市低保政策的落实进程，2002年工潮过后不久，劳动社会保障部首次公开宣布有2050万城市贫困居民享受低保，朱镕基原来想给公务员第四次涨工资，结果没涨成，这笔钱用于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全面阻击了下岗买断运动，迫使石化、银行等行业自上世纪末开始的买断进程受到遏制，现在遇到的个人买断职工一般都是1999年、2000年、2001年买断的，统治阶级不得不变换其他方式，中央再次重申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通过方可执行。三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温新班子确立了振兴东北战略，提出了对老工业基地的投资计划，工潮后温家宝总理连跑三趟东北，甚至在2003年除夕之夜下阜新矿井同矿工们一起吃饺子。 形成辽阳铁合金厂工潮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铁合金厂工人组织水平很高。职工代表是介于合法和半合法之间的组织，在斗争过程中资产阶级也会要求工人派出代表进行谈判，因此官方实际上是承认职工代表身份的。1999年5月15日谈判拖欠工资等问题，厂方让铁合金厂退休办出面组织工人来厂部商谈，老工人牵头、部分下岗工人参加，工人开会选出了56名代表与厂方谈判，这个组织正式开始运转。2000年初张国光视察后传出了铁合金厂要破产的消息，职工代表们开春就开始进行斗争动员，2000年5月去北京上访时正式按居住社区民主选举代表，7个社区，每个社区选了2个代表。2000年上访的核心代表为32个，2001年到北京上访时去了10个代表。尽管铁合金厂职工一直生活在一起，但对参加斗争彼此的态度并不了解，老的职工代表要到群众中了解新的职工代表的情况，每个社区代表分明暗两个梯队，暗的代表是后备队伍，做一些台面后的工作，比如印制传单一类的，印好了交给明的代表拿去贴。 铁合金厂职工代表组织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职工代表活动贯彻了集体组织原则，一切行动都通过职代会讨论，一切重大行动由职代会决定。二是职工代表都主动去做工人工作。职工代表去不去做群众工作，是衡量一个工厂运动水平的重要标准，很多厂都有职工代表，但不去主动做群众团结组织工作，整天在外面跑期待找到某位大员解决问题，这样的职工代表是落后的。铁合金厂的职工代表每人联系几十名工人，每当职工代表开会之后，职工代表马上到联系的工人家庭，将代表大会上讨论的问题同工人交流，听取职工对代表会议决定的意见，耐心地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动员工人参加到活动中去。三是铁合金厂职工代表宣传工作扎实，每个代表都掌握腐败分子的确凿材料，在职工中反复宣讲铁合金厂腐败的事实，对工人起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动员作用。 第二个例子看通钢。2009年是传统工人运动一个重要的年份，发生依棉、通钢、武锅、林钢等几件事情，工人打破了上一轮斗争被动防守的局面。经过几年来的积累，工人觉悟有了显著的提高，在09年探索出一些有效的斗争方式，并取得一定成果，而且尤为可贵的是，与2002年工潮相比，以辽阳铁合金厂为代表的工厂保卫战大部分被镇压、瓦解，辽铁解决了所有能解决的经济问题，工人运动已经结束，而09年运动是新一轮的起点，通钢等厂工人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几个取得初步胜利的工厂都在继续斗争，工人阶级的力量还在不断上升。 通钢在1958年大跃进时期建厂。建厂初期生产工具非常简陋，工人们用土篮子等盖起焦炉、煤场。60年代初期调整时期下马，一些工人重新回林业部门。65年重新上马，被列入“小三线”项目，按照“小三线”保密要求改名红石钢厂。文革期间还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打开金库事件，70年代以后发展势头一直很好，到现在职工4万多人。92年以后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干部只想着为自己谋私利。改制过程同辽铁很相似，是一个“书记工程”。2004年，王珉从苏州市委书记调任吉林省长。王珉被称为“王大胆”，主政苏州时，曾创造了一年半改制1034家单位的记录。王珉要用南方思维改变老工业基地，他发现苏州市一个城市的GDP就比吉林省全省还高，就认为根本在于吉林省计划经济色彩浓厚，市场经济基础比苏南地区要差很远，必须尽快抛弃“沉重的国企包袱”，于是吉林省委确定将116户国企列为改革重点，计划一年内完成816家省属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通钢就是这816家其中之一。05年，王珉提出“四到位一基本”的目标，即实现“企业整体改制到位、国有集体资本退出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制攻坚计划[ ]。到2005年年底816家企业大部分基本完成改制，52.1万职工中47.1万转换了劳动关系，1.7万办理退休手续，2.5万办理内部退养，共支付经济补偿金59.2亿元。通钢也是这一年完成改制，2005年9月对职工一刀切，工龄30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上都下岗，2005年12月签署改制协议。资产评估将通钢资产严重低估，100多亿资产评到20多亿，甚至一个20多亿的工厂没有评进去，改制之后股权分配上，吉林省国资委占46.64％，建龙说出资8亿元，占31％。 建龙总部入主通钢后实行了四项政策。一是2006年6月6日，将33个处级干部离岗，下岗后每月1700元生活费，安排到区里工作。由于损害了原有中层干部利益，这部分人也开始上访，并将很多内部材料拿给工人，悄悄跟工人说有什么猫腻，哪些合法、哪些不合法，这些工人不知道，而处级干部知道。后来通钢处级干部能量很大，于是建龙将这些人的年薪提到6万，处级干部就不闹了。二是2005年9月，30年工龄以上工人下岗后每月发169元，多的也就400-500元，厂方告诉工人必须写申请，不写的话连这两个钱都捞不到。有工人到劳动部门反映，说不合法，对方说没办法，省委书记撑腰。36000工人在此后几年减到12000人，危险工种工资也从三四千降到一两千。三是实行年薪制，管理层可以拿很多工资，通钢管理制度中分为总经理、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工人6层，其中车间主任及以上可以领年薪，处级干部可以拿到30万。四是实行台湾管理制度，等级鲜明。以前车间主任还经常下车间，实行台湾管理制度后，车间主任和普通工人非常疏远，工人见车间主任要通过层层关卡。车间生产中对工人严格要求，无论夏季温度多少，必须穿工作服，衣服不能解开扣子，解开一粒扣子，工人罚100元，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都要罚100元。工人要跟上级搞好关系，工人都要给班组长、工段长送钱，实际上加重了对工人的剥削。 从改制起，通钢工人就开始进行斗争。到2007年3月，通钢工人第一次游行，游行实际上是国企工人从被动转为主动的一种手段，类似于工运史上由降工资引发的罢工同主动要求涨工资的罢工有差别一样。这次游行中，一个工人被抓，通钢工人都去公安局，把大门围住，公安局被迫放人。2009年2月14日，由于厂方停供暖气，吴师傅领着工人在体育馆门前召开会议，工人讨论内容不限于暖气问题，而主要针对改制。第一次去了三四百人，老工人发表演讲。此后，吴师傅每天都到市场走一走，工人都会主动问下一步做什么。2月28日，规模升级，吴师傅满街贴海报，晚上贴半宿，3月2日开会，去了五六千工人，吴师傅演讲，谈通钢工人讲子女下岗后对工人利益有何影响，启发群众觉悟。演讲持续不到一周，只剩一千多人，吴师傅在3月7日又写文章《最后的呼唤》，然后人数又增加到两三千人。通过2、3月份不断开会，退休工人代表探索出了号召和组织群众集会的途径。以此为基础，到2009年7月，几乎相同的办法，得知建龙再次入主消息后，23日吴师傅带人满街贴海报，24日组织集会，并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 总结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老工人同官僚资产阶级矛盾的几个基本特点。第一，老工人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形成并日益激化的，改制就是工人斗争的起点。第二，老工人形式上是争取经济利益，要求工厂解决拖欠工资、解决养老保险和医疗费等问题，实质上老工人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政治化的，借用通钢工人的话说，工人打的是建龙老板，恨的是改制路线。改制本身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国企管理者的背后是省委、市委，对待工人反抗动辄动用警察机构，朱镕基还定下法律，涉及国企改制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媒体不能报道。老工人上诉无门、上访无望，最终只能诉诸群众运动解决问题。第三，老工人的目标和要求就是恢复当家作主的地位。借用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代表孙礼静的说法，之所以老工人都认为毛时代是当家作主的，一是“毛主席给我们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四大的权利”；二是“给我们职工大会最高的权力，毛泽东时代厂里经常开会，如果我们珍惜自己的权利，开会时就可以维护我们的权利”；三是“那时规定厂方不得开除工人，只要工人没有犯错误，厂方想开除工人是不可能的，哪像现在厂长说开除谁就开除谁”。这一点上，是同托派、右派的一个重要分歧，托派也否认毛时代工人是当家作主的。但老工人在这一点上是不含糊的。有一次孙礼静带领自己厂的一个工人和其他厂的几个工人代表去乌有之乡听课，杨帆讲：“毛主席说工人当家作主，事实上那个时代也不能说工人是当家作主的。只不过是好像做了回主，能提个意见，实际那能算做什么主。工人也不过就是干活，那时工资给的还很低。所以工人就别做梦了，不管什么朝代什么时候，工人就是工人，他们只能想着通过什么途径增加自己的工资、改善自己的待遇，那就是最高的了。要想着当家作主人那是做梦，是办不到的。不管什么朝代，当家作主的无外乎两类人，一类是政治精英、一类是文化精英，政治精英就是掌握公权的人，文化精英就是在文化领域学了高深知识的人，统治社会就是这两部分精英。”这几个工人没听完就走了。孙礼静见多识广，她走不奇怪，重要的是其他几个工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跟孙礼静是同样坚决的。其他工人出来后对孙礼静说：“你整天就听这样的课啊，这样的课有啥听头，还不如我们去闯门呢。”“人家要掌权的是精英，跟我们有啥关系。”老工人在毛时代毫无疑问是当家作主的，按照孙礼静的说法，这些权利是“我们自己不争气才失去的。那时工人是有很大权力的，现在才是真正的没有权利。如果我们非常认真、很珍惜这些权利，在毛主席刚去世的时候，他们不开会我们就要求开会，一直这样养成习惯，任何事情必须得到大家同意才能做、大家不同意厂长就不能做，财务账目就必须给我们公开、不公开就不行，如果那个时候我们紧抓毛主席给我们的这些权利时刻不放松，我们的情况不至于像今天这样。”[ ]。 从双方力量对比上看，在改制初期有几个特点。第一，老工人对资产阶级的进攻缺乏准备，对政权幻想较大。一是对领导的话存在幻想。领导说国企就是一艘大船，现在船要沉了，必须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等船修好了，再把大家拉上来。结果很多工人都相信了。现在就看清楚了，工人都把领导的说法视为欺骗。二是不理解股份制改革的含义。领导说现代企业制度多好多好，原来计划经济时代机制多么落后，工人一想，80年代以来也确实存在消极怠工、小偷小摸的问题，也就同意股份制改革了。思想上毫无还手之准备。现在工人对股份制看得清清楚楚，不过是化公为私的手段罢了。第二，老工人的组织程度较低，处于分散状态，所以没有办法有效组织工人运动，抵挡敌人的进攻。一是缺乏日常性活动的群众组织，往往遇到事情才开始选代表；二是工会等机构都站在对立面，很多原职工代表也都是厂方领导和中层干部，不突破原有组织就无法形成维护阶级利益的运动，而形成新组织的阻力也相当大。第三，老工人的觉悟整体不高。一是觉悟差，较为保守，仍然迷信竞争发财等主流宣传，因此容易上当；二是不理解社会主义，不理解毛主席和文革运动，接受官方说法，认为文革就是毛的权力斗争，就是一片黑暗。正是由于以上特点，才导致资产阶级在改制初期迅速推进，工人处于屡战屡败的状态，无力抵挡改制攻势。 到现在，改制初期的几个特点已经都走向了自身的反面。其根源仍在于中国工人阶级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经历过文革的运动，这一点有别于欧洲工人阶级，中国工人现在都能非常尖锐的看到政权的性质，非常熟练的运用毛主席的旗帜和应用毛主席的理论，采用多样的斗争手段同资产阶级斗争。老工人特殊的历史意义也在于此，经过改制运动，老工人基本形成了鲜明的阶级意识，这一意识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从不关心政治到关心政治，文革时期毛号召工人阶级要管理上层建筑，很多人都不理解，现在工人明白了，政治是绕不过去的，很多老工人聚集的社区、公园里都在讨论政治问题，这一点也是国外工人做不到的；二是老工人理解社会主义和毛时代，明白当家作主具体含义是什么，因此在新的斗争中老工人的目标非常明确，是指向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在私有制范围内修修补补；三是老工人对精英和社会上层不存在幻想，经过文革的锻炼，国企职工代表经常面对市委书记、中央高官据理力争、毫无惧色，不迷信大人物和精英，这一点也是整个工人阶级的宝贵财富；四是有当家作主的亲身经历，因此在未来斗争中不会上资产阶级的当，不会将议会斗争作为最终目的，而是会时刻注意工厂中生产关系的变化。 目前整体斗争情况，进入了积极防御阶段。套用毛主席《论持久战》的观点，中国工人从雇佣地位再次回到当家作主的道路上，也是一场持久战，这场战斗也分为防御、相持和反攻三个阶段。抗日战争中防御阶段的主要斗争形式是游击战，09年依棉集体进京旅游、通钢大游行都是工人找到的新的“游击战”形式，标志着从消极防御步入积极防御。取得的成果也很明显。一是工人运动阻滞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在一定程度上延迟私有化进程，通钢事件使各地钢铁企业改制停止。二是国家财政放血，拨款维稳，并出台关注民生政策。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尽快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加强社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水平，抓紧制订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三是工人阶级锻炼了自己，无论从组织上还是从觉悟上，工人阶级都更成熟了。四是职工代表日益发挥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职工代表不仅仅像上一轮运动中那样下决心同资产阶级势不两立，而且越来越认识到持久战的整体形势，主动的去做组织工人、教育工人的工作。 关于未来的发展前景，目前老工人与新工人已经同处雇佣劳动身份，很多下岗工人都和农民工一起同厂工作，即便仍然存在差距，这个差距比改制之初也已经很小，因此未来老工人必然和新工人联合在一起。老工人同新工人融合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通钢就是一个典型例子。通钢在岗工人一般都是老工人的下一代，还有很多大学毕业生和技术工人，他们的总体情况相差不多，与新工人情况一致，都有很强烈的压迫感，但不敢起来斗争，工厂中现有组织体系控制非常严密，谁有反抗倾向马上就要面对整个体系的压迫。退休工人身处工厂之外，可以积极进行组织活动，但人数少、年龄大，运动影响有限。只有退休工人和在岗工人密切配合起来，才能形成坚强的力量。通钢就是两者彼此配合的典型。3000多退休工人进行运动宣传和动员等准备工作，明确斗争方向。开始退休工人准备了“反腐败反一刀切”“反两极分化”“打倒王珉”等口号，这些口号后来都没有用，而使用了“建龙滚出去”，就明确了主要敌人。在工厂门口集会形成以后，运动主力就让位于在岗工人，一万多在岗工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游行，从1号门进去在十里钢厂四处扩散，一号到七号高炉有秩序停产罢工，最后涌至陈国军所在会议地点。老工人对新工人的影响不仅仅是斗争意识的传播，很多老工人的子女同新工人一起上技校、进工厂，随着运动的发展，通过老工人的子女，新工人也将逐步认同并继承老工人的阶级意识。 参考文献]]></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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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辽阳铁合金厂的改制过程和工人的反腐维权斗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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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3: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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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燎原，中国工人研究网编辑，研究者，主要从事国有企业劳工运动研究。 2002年3月，正值北京召开两会期间，辽阳市爆发了大规模工潮。这是一次以铁合金厂工人为核心，有十多家改制工厂参与，上万名工人参加的游行示威活动。工人们肩扛毛泽东画像，高举“罢免龚尚武，解放辽阳市”的标语横幅，要求中央惩治地方贪官污吏、保护国有资产以维护职工基本权利；抗议辽阳市政府一小撮腐败分子包庇企业贪官、合谋私分国有资产和欺骗、压迫工人的种种行为。抗议行为自3月11日至20日共持续九天。最后在被腐败黑恶势力控制的辽阳市政府出动武警和公安，先后抓走姚福信、肖云良等4名工人代表，并给肖和姚罗织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后，将工人的反腐运动强行弹压下去。 这次辽阳工潮是我国建国以来发生工潮规模较大的一次，它反映了工人阶级对国企改制方式的不满，以及对由此造成的贪官污吏横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工人劳动及生活基本权利被剥夺等后果的愤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宪法》赋予公民团体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但《集会游行示威法》却规定，不经批准，擅自组织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属违法行为。连续多年的斗争，工人是了解这种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呢？ 在3月17日工人代表姚福信被秘密抓捕后，激起了工人更大的抗议浪潮，致使20日又有三名代表肖云良、庞庆祥和王兆明被抓捕，随后工人生活区布满“白色恐怖”。在后来的日子里，工人抗议示威依然不断，最终迫使当地政府为避免自己的腐败事实被中央查办，一方面罗织政治罪名将工人骨干重罪判刑；另一方面，挥泪斩马谡，将铁合金厂近年四任厂长经理以“渎职罪”判刑或革职，偿还了数以亿计的拖欠职工的包括工资、劳保等项的大部分欠款，连一些久已拖欠的、个别老工人至死也不报偿还希望的大笔医疗费这次也一并偿还了。 这是工人的胜利吗？相比不斗争的、斗争不彻底而导致完全失败的工厂，他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验证了工人只有团结斗争才能维护自身利益的真理。但是，他们的工厂没有了，已经被私有化了；辽阳的腐败势力依然存在，依然在为所欲为，依然在蚕食其他工厂。在一个共产党执掌政权的国家为什么会容忍这种状况的存在呢？是什么原因导致工人阶级今天陷入这样的困境的？本文试图在呈现辽阳铁合金厂工人斗争的过程中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辽阳事件的前因后果 辽阳铁合金厂始建于1956年，是在小作坊的规模、技术上靠手工业操作、生产工具十分简陋的条件下，经过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在后来的日子里，辽铁职工充分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完全靠自己艰苦奋斗，终于把辽铁建成颇具规模的现代化大工厂。到80年代，已经是一个拥有固定资产3.3亿、国有职工7100人、集体职工1200人的大厂。它曾是辽阳市的利税大户，80年代鼎盛时期一年上交利税上千万。在当时的全国合金行业里，有“外学邯钢，内学辽铁”的口号。 90年代以来私有化进程大大加快，辽阳铁合金厂也毫无例外的成为各级官僚争相瓜分的对象。自从范一成 任厂长以后，以他为首的一套领导班子以各种非法手段对工厂巧取豪夺、对职工残酷剥削压迫；其后的厂长刘俊基、李占刚、赵伟也继续欺瞒职工，在市政府个别官员的大力支持和警察局的密切配合下共同完成了抢夺工人劳动果实、瓜分国有资产的犯罪过程。 1．1993-1998年，铁合金厂在范一成任厂长期间开始走下坡路 1993年3月7日，原厂长李志忠离任，范一成任辽阳铁合金厂总经理。1994年，在范一成的策划下，辽阳铁合金厂进行所谓的“中外合资”。范一成先拿铁合金厂的50万元资金到香港注册成立亚洲矿业总公司，回过头来再同铁合金厂搞合资。如此偷天换日之后，范一成摇身一变为辽铁与亚洲矿业总公司的双重代表。1998年辽阳市委批准范一成辞去铁合金厂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却保留其党委书记、外商代理人、硼合金厂 经理职务，同时市经贸委聘范一成为铁合金厂“顾问” 。 辽宁省纪委主办的《党风月报》在运动过后关于范一成被捕的一篇报到中说，范一成离任时，有老工人含泪拉着范的手不舍让他离去。而事实上呢？在范没有交待清自己的渎职和腐败事实前，工人们根本不让他金蝉脱壳，摆脱责任。工人们也就是从此时开始了慢慢上访告状的路。那么，范一成在铁合金厂究竟干了些什么呢？ 范一成刚上任时，辽阳铁合金厂是一个兴旺红火的成功企业，范离任时却是一片衰败景象。究其原因既同时代大背景 密不可分，同时也有铁合金厂的具体表现：概括起来就是千方百计瓜分国有资产、剥削压榨工人无所不用其极；工厂管理混乱，跑冒滴漏不可控制。 1993年以前厂领导班子比较廉洁，范上台后进行大换血，腐败问题从此不可遏制地发展起来：财务极其混乱，分厂帐务不经过总厂，制造假单据、销毁财务帐 ；亏损报赢利 ，偷逃巨额国税；在大连、广州、福建莆田等地设立分厂和分资机构，大肆瓜分总厂资产；变相克扣工人工资，给中层干部、分厂厂长、工段长发年薪 ；各个部门、分厂都有自己的小金库，甚至连保卫处都有权力雇人卖合金产品 。1997年，火车运货到大连，3车皮共计180吨的锰铁合金产品丢失，每吨价值4000元（现在12000元）。更为离谱的例子是，范一成等人用公款购买27台轿车，付钱却没有得到车，不但车、款无人问津，连前去办手续的一台东风车也随买车手续一起丢失。……如此荒谬的事件不胜枚举。就连官方媒体也承认“在范一成主政期间，铁合金公司管理粗放、账目混乱等问题让人惊心动魄。在企业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港商刘义东长期拖欠铁合金公司货款7365万元竟无人过问；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未达帐款多达2500万元；原材料亏库1570万元；未经批准擅自核销产品451万元。如此算起来，铁合金的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将达到亿元以上。” 而实际上国有资产的流失远不止此。 辽阳亚矿铁合金有限公司广大职工交给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控告书》中指出，单在辽铁破产过程中，被非法侵占、贪污、私分的国有资产就有21089万元：（1）辽阳亚矿铁合金公司外商依法应承担风险及亏损8000多万元；（2）隐匿资产、转移资产（五小公司、工厂）2980万元；（3）破产行贿（张强主办）30万元；（4）银行往来未过帐3600万元未清理，宣布破产缺少法律依据；（5）利用合资和进出口便利条件变相贪污1500万元；（6）进出口公司偷漏国税2000万元；（7）违法提款74万元；（8）贴包铁约2000万元；（9）应收帐款跳点损失约1000万元；（10）中级法院抢矿（明抢）损失300万元；（11）中级法院暗抢395万元（辽阳铁合金集团欠冶金部下属某私营企业204万元、该企业欠辽铁199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中，辽阳市中法审理时，竟判辽铁赔偿对方400万元，真是——别人欠国企的可以，国企欠别人就不行——体现了“抓住机遇，私分国有资产”的精神实质）；（12）亏损报盈利多分奖金200余万元；（13）铁法硼合金转移资产200万元；（14）购料回扣800余万元（含佣金）。 以范为代表的管理者们在肆无忌惮巧取豪夺国有资产的同时，对工人步步紧逼，企图榨干工人的最后一滴血汗。范在职期间，美其名曰减员增效、提前假退等，共裁减干部50人、职工1500人，全厂由原来7000人减到5000余人，其中原有青年职工2000人被减掉2/3。到1998年，只剩下一个分厂维持生产。从范任厂长起，职工各种福利被全部剥夺，工厂也不给职工设置任何娱乐设施。此外，1995－1998年，工厂的党组织生活全部停止。 厂方在中外合资的问题上做文章，提出“外方投资很多，但长期无回报”，所以只有拿铁合金厂职工利益做补偿。1994年开始欠工人2个月工资，1996－2000年一直欠，工人最多被欠22个月工资，最少被欠10个月，很多职工甚至科室干部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同时，工厂在工人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却从未交至保险公司；医疗保险也长期不给报销。总计共欠职工工资1600万，养老保险2700万，医疗费200万。 2．1999－2001年，工厂被非法破产 1999年，经市委、经贸委任命，刘俊基（原二把手）担任总经理职务。刘俊基上任伊始便向工人许诺：哪个月不能给职工开工资，哪个月下台。1999年，刘保了11个月的工资，12月的未发。 据工人们说，破产实际是当时的辽宁省省长、腐败分子张国光 授意搞的。2000年春节时张来辽阳，不管铁合金厂的资产、债务对比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如何，指示铁合金厂应该分离重组。开始市委书记陈世南不同意，后张又派秘书来辽阳开秘密会议，再次要求破产。2000年初，李占刚 受市委、经贸委的委托，出任辽阳铁合金厂厂长。他一上台就假惺惺的表示“要同工人同舟共济”，当时到会的机关干部100多人听了都很振奋。但良好的愿望换来的只是一场空欢喜。一年过后，分厂全部停产，全年亏损8900万元。2000年年底，李占刚要离任，铁合金厂职工要求召开大会，李占刚拒不参加。工人代表肖云良气愤地说：“把李占刚带上来！”几名职工当即去经理办公室把李占刚带到会场。李在大会上慑于群众的压力坦白说，上面派他来辽阳铁合金就是来搞破产的。随后，四分厂厂长赵伟被任命为一把手，被职工们戏称为“末代皇帝”。 2001年1月5日，张国光再次到铁合金厂现场办公，说：这样的企业怎么能不破产？2001年9月，厂方开会讨论破产问题，准备11月5日宣布铁合金厂破产，由厂领导、工会通知职工开破产会，但福利待遇都不予解决。开破产会的时候，市工会副主席苏×前来劝阻工人，竟然胡说什么“破产是市领导关心铁合金厂职工”，被肖云良轰下台去。本来工厂管理者决定当天就要发票、投票，后由于工人不配合而不欢而散。于是辽阳市委不得不出面到铁合金厂开新闻发布会，纪检委书记刘大民说铁合金厂有9个腐败分子，表示要对他们进行处理，想以此说服工人同意破产。但名单上的腐败分子大部分是中层干部，对范一成等厂领导的问题却绝口不提。工人因此不买帐，认为这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敷衍行为，坚决不同意破产。 在这种情况下，辽阳市政府开始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为了骗取工人投票，市政府对工人承诺将264元/月的工资在假退后涨到300余元/月（事后并未兑现），一些职工为了假退参与投票赞成破产 。2001年10月，辽阳市政府派到现场94辆警车、300多名警察，把职工代表分成13个区进行投票。此前一天，由于怕工人们闹事，市政府已派警察先抓了肖云良等4个职工代表，直到投票结束才放回。李春杰等职工推举的监票人，也被警车堵在屋子里不许到现场监票。警察对李春杰扬言：“出门就抓你！”警察强迫代表投票同意破产，只要有人投不同意票马上被撕。5分厂的一个点有16人投票，15人不同意、1人同意，计票结果却变成了15人同意、1人不同意。公布的结果说投票超过职工半数，但事实上投票结束甚至没有数票，根本不可能有结果。工人当时就聚集在投票处，要求核对投票结果，被市政府的工作组拒绝。破产就这样被“投票通过”了。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必须先审计后破产。10月底，市委派出40人小组来铁合金进行资产、财务审计工作，半个月没有任何结果。工人代表李春杰提出要一起参加审计，结果3天就被赶出来了，因为他原是中层干部，懂的太多。这样的审计，其结果可想而知，未审计出任何问题。而另一些中层干部，包括工会主席，有40多人，整天向工人宣传破产好，结果这些人现在还在上班，成为私有化后企业的“小把头”（例如铁合金厂原财会王恩成向公安局上交70万，被宽大，现在当上了财务副处长，与现任财务处长刘俊佼买下了价值300多万元的原铁合金厂车库）。 2001年11月23日，在辽阳市中级法院某个不为人知的小会议室，铁合金厂厂长、辽阳市领导秘密宣布破产，会上说要搭上1994年中央颁布的59号文件的快车，这是末班车，必须赶上，否则破产的好处就都没有了。会议象征性的让一名工人参加，报道中说，这名职工代表全体铁合金厂工人赞同破产，但辽铁的职工代表们事先根本不知道此事。破产报告是市委、市政府写的假报告，市政府派硼合金厂副总经理张强到北京花30万打通关系才获得国家经贸委的批准。铁合金厂职工们几次要求公开报告内容都被市政府拒绝（严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直到现在仍未公开，工人也一直没有看到。 实际上，辽阳铁合金厂的破产完全是违法的： 1、《破产法》只适用于国有企业（第2条：“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铁合金厂是中外合资企业，不适用《破产法》。 2、《破产法》第20条规定：企业破产前“企业整顿方案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整顿的情况应当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听取意见。企业整顿的情况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而铁合金厂破产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属违法破产。 3、铁合金厂并未资不抵债，不符合破产要求。铁合金厂实际固定资产5.8亿，亏损3亿多。而辽阳市谎报给国家经贸委为资产3.3亿，亏损10.5亿。而市里在铁合金厂老干部会上又说亏损7.5亿。1999年为谋划破产，厂领导又勾结市审计局和财政局，将6000万元亏损谎报为9000万，偷逃国税。 3．工人的反抗和反腐运动的发展 由于范一成拖欠工资，工人开始向工厂讨要工资，从单独找工厂逐渐转变为群体行为。到1998年，只剩下硼合金厂分厂进行生产，职工们找范一成要工资，身为厂党委书记的范居然答复说：“共产党欠你们的，我不欠！” 从1999年初开始，工人多次到市信访办、检察院、法院、市经贸委、纪委、市政府、市委等机构反映问题，但根本得不到解决。于是同年工人开始大规模到市政府请愿（每次30人、50人到几百人不等），要求偿还拖欠工资和养老保险，有几次工人打出了“我们要饭吃！”“欠债还钱”等标语。市政府始终玩弄瞒、骗、恐吓、威胁的手段，推托敷衍。 1999年5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工人就拖欠工资问题同厂方谈判破裂。因为工厂大门紧邻公路主干道，越来越多的人自然堵塞了交通，政府派来近百辆警车和大量警察，结果造成与工人的对峙。16日凌晨时分，警察为阻止三位15日刚选出的职工代表肖云良、庞庆祥和陆然继续演讲，决定抓捕，结果一抓一护，激化了矛盾。警察喝令工人20分钟内退出现场，抓走了三位代表。在这种情况下，3000余愤怒的工人直接向当地政府办公地进发，要求政府放人，答应工人的条件。途中有些工人坚持堵塞铁路交通，想要中央知道，最终被老工人阻止。队伍早晨到达政府门前，政府答应补发在职职工2个月的工资，退休职工10个月的退休金。由于政府经常出尔反尔，所以工人要求限期补发并立字据，结果造成僵持。直到16日晚10点放了三个代表并答应立即补发工资退休金，工人方才散去。 2000年正月初八（2月12日）的请愿又是较大的一次。那天早上8点，铁合金厂1000多名职工聚到市政府门前点燃鞭炮。市政府派出11名官员，工人派出12名代表进行谈判。一名市委副书记假意许诺市委马上开会讨论铁合金厂的问题，并马上解决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糊弄工人们回去，结果仍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工人们无数次到市政府和省里反映问题，得到的只是层层推脱，无奈之下，工人们决定到北京上访。从2000年6月9日起，前后五六次到北京上访，先后到过中纪委、监察部、人大、劳动部、高法、高检、国务院信访办等部门。第一次上访带回两封信，一封是中纪委写给辽宁省纪委的，工人们等了一个月，辽宁省纪委没有任何回音；另一封是带给辽宁反贪局的。而在反贪局办公室，两个年轻人穿拖鞋接待了铁合金厂的职工。正如两个青年的无礼所预示的一样，那封信也石沉大海。 2001年工人也一直在上访（全年共上访4个月），但拖欠的工资、养老保险始终无法兑现，终于把工人逼上街头。2001年4月，辽阳铁合金厂职工第一次游行，堵住道路要工资。庞庆祥、肖云良事后被抓，监禁24小时。5月17日传出了铁合金厂将要破产的消息，辽阳市中级法院听说后，迫不及待的公开抢劫国有资产。原来辽阳市公共汽车公司欠法院债务、辽阳铁合金欠公共汽车公司债务，经转债方式辽阳铁合金欠法院197万。在中法密谋下，中法执行局局长卢井汉动用黑社会到辽阳铁合金厂抢矿。当晚9：40，大量翻斗车（装载量150吨）强行开进铁合金厂，抢走价值760万元的矿石。而工厂保卫处长、工会主席事先竟也毫不知情。5月18日，4000多名愤怒的工人到市政府情愿 ，市长孙远良出来见工人，许诺将所抢矿石异地封存，一周之内将此事调查清楚。但事后无任何结果，没有人对此事负责 。 2002年2月28日（已宣布破产3个月），铁合金厂到了开工资的日子，正常情况下每个职工每月180元最低生活费，但厂方突然宣布不再支付了。工人们去找破产小组组长张照宏（此人原属法院系统），没有找到；6名工人到市政府，经贸委主任说国家政策规定，破产后生活费只发3个月。当工人们问及破产时做出的补发拖欠工资的承诺 时，经贸委主任说自己不管。恰逢两会期间，龚尚武在北京的人大会场接受辽宁省电视台采访时说：“辽阳市有下岗的，但没有失业的，下岗职工每人每月280元生活费。” 这件事给工人们本来就异常愤怒的情绪上点了一把火。在这种情况下，辽阳市的工人们被迫团结起来。3月5日，在老工人的带领下，铁合金厂职工在赵伟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100多名代表参加；3月8日再次召开代表会议，确定11日游行请愿。事先在全市广为散发和张贴了四张说明事实真相的布告：《罢免龚尚武，解放辽阳市——致辽阳市人民各届同胞书》、《反腐告御状 四年无结果 工人受迫害 书记要做主——致中共中央江泽民总书记的一封公开信》、《辽阳腐败横行、省长应该私访——致辽宁省长薄熙来的一封公开信》、《政府说话不算，工人要求兑现——致市委、市政府、破产小组公开信》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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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资本主义改革与剥夺工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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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Sep 2011 02:43:2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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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学、社会学研究者 对于30年市场经济改革是否最终导向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有关争论，焦点经常集中在私企和国企的此消彼长与占国民经济的地位上。当然这些问题都很重要，涉及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有一点很少被关注，就是国企中的雇佣劳动关系。本文分析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城市国企改制，认为随着旧的“工作单位”体制解体、终身制工作被取消，劳动者同生产方式之间的紧密联系已经被切断。这不仅改变了社会主义雇佣关系的性质，而且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基本作用，建立了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基础。 在分析这一问题过程中，我得出马克思曾经得出的结论，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大工业迅速发展时期同中国今天有很多重要的相似之处。我阅读马克思的著作，资本主义兴起最深刻的后果是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分离，也即产生了资本主义式的工资制度。过去，农民被束缚于土地之上和工匠店铺之中。新的制度剥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生产工具，将其集中于资本家手中。此前，生产关系由多方面的社会关系和亲属关系、社会地位所决定，马克思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的到来消灭了所有旧的生产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市场交换，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以使用权共享为基础的复杂的产权关系被私人所有权所取代。小生产者变成一无所有的工人，不得不向资本所有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养活自己的工资。 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分离，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活动的目的。过去，生产很大程度上由直接生产者组织，也即农民和工匠，他们最终的生产目的就是消费。资本主义生产产生了新的目标——最大程度追求剩余价值，以便加速资本积累。农户和工匠家庭不能解雇家庭成员，而且要对家庭成员的消费需求负责，相比而言，资本主义企业对自己的雇员没有这样的长期义务。因此，它可以视生产技术要求和市场经济需求雇佣、解雇自己的雇员，以此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终极目标。 本文中，我首先讨论单位制，单位制是从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早期中国城市经济的组织基础；其次讨论单位制解体、工作单位改制为公司的后果。我主要集中分析职工和公司的关系，然后思考两种不同体制下出现的非常不同的社会等级状况。 我曾经研究60年来中国工厂劳动关系的变化，研究了6年多时间。为了分析整个时期的变化，我选择调查50年代就建立起来的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在改制以后，一些国企私有化了，其他仍然部分或全部保持国有性质。我没有调查过近些年兴建的私营企业。通过缩小范围，我可以将重点集中于国企改制带来的转变。我想论证的是这一转变揭示出一种生产方式最终过渡到另一种生产方式。 一、社会主义单位制 马克思曾经宣称，社会主义将重新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这一学说确实指导了后来上台的共产党。共产党国家通常遵循苏联模式，包括中国，建立起对工人实行终身工作制，由工厂提供范围很广的福利待遇现代工业体系。在这些国家中，中国的单位制模式是这种固定工作性质的最完善形态。 1949年掌权后，中国共产党重组了所有城市工作场所——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和其他企业——这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单位制模式。这一体制存在了将近半个世纪，直至90年代才逐步解体。所有的工作单位都是公共财产，由国家和党政干部组织领导。几乎所有处于工作年龄的城市居民都在工作单位里就业，由单位提供长期就业的一切条件。从学校毕业后，个人被分配到工作单位，通常情况下都会在一个单位待一辈子。对于个人而言，换单位非常困难，这需要两方单位和职工的批准。当然，工作单位解雇职工也是非常困难的，也是极其罕见的。即便一个人因犯罪而锒铛入狱，服刑结束后，通常还会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 。 除了工资以外，工作单位满足职工的大部分消费需求。职工有养老金、医疗保险，如果条件允许，还有食堂、住房、医疗诊所、托儿所、子弟学校、为职工提供基础教育和技术课程的培训中心，以及剧院、图书馆等文化康乐设施。职工退休以后，他们仍继续住在单位提供的房子中，这些住房是单位社区中的一部分。随着时间推移，单位职工为配偶和子女寻找工作，年轻人与本单位同事结婚是很常见的。大单位设立的职业中学经常将职工子女培训成本单位的职工，国家政策一度允许职工退休后由子女接班。 大单位一般将生产设施、办公室、职工住宅楼与教育、卫生、娱乐设施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的建筑群，四周建起围墙。工作单位不仅满足职工及其家庭的大部分需要，还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和体育活动。单位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组织中心，也成为职工身份的关键要素。共产党号召职工“以厂为家”。 虽然中国工人也领工资，但没有真正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不是商品。也存在剩余劳动力，但户籍制度、粮食配给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严格约束个人无序流动。农村居民是生产大队的成员，城市居民是工作单位的成员，两者之间没有无序流动。工厂解雇职工的空间非常小，职工脱离工厂出去找工作也没有余地。 工作单位不是职工们所有，而是公共财产，处于上级单位和国家部门管理之下（通常对于集体企业也是一样，集体企业一般归国企或当地政府主管，实际上也不是集体职工的财产）。然而，工人们拥有自己的工作，这保障了职工的其他权利。他们终身在单位工作，单位为职工的福利保障负责。职工所拥有的可以被视为财产使用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前资本主义时代存在的复合财产权利，在资本主义时代以前，不看重个人所有权，而是承认传统的集体使用权。 单位制像传统的家庭所有制经济一样，在很多重要方面发挥作用。当然，单位制起作用的范围和规模都要大得多。单位制不是小农生产，小生产中农民和手工业者直接组织生产。工作单位规模很大，是现代工业体系的一部分，各单位之间彼此依赖，单位正常生产依赖于工业体系中的大规模商品和产品交换。共产党掌权后形成的官僚阶层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然而，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紧密结合，同传统农民和工匠很相似，这从经济上导致了相似的逻辑。 这是一个以国家为中心的体制，国家为所有城市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国家给所有职工提供工资，不管这些职工分配到哪个单位。国家制定基本工资标准，同职级的职工获得相同工资，即使职工是临时工或转到另一个单位也仍保留同样职级。即便劳动力具有名义价格，由于它不是国家或私人企业可以灵活调整的，像资本主义企业那样计算利润或亏损是不可能的。因为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而组织生产，首要目标是所有人都能就业，而不是实现利润最大化。 由于实行终身制，工人和工厂领导建立起长期关系，就像传统家庭中那样共同承担责任。因为职工的生活取决于工作单位，职工对企业及其领导的依赖远超过资本主义企业。党委书记是单位中最有权力的人，就像是职工的家长一样关心他们的生活。干群关系很好，创造出个人可以获得更好工作岗位、晋升、加薪以及实物分配的垂直网络（包括住房和教育机会）。同时，领导干部不得不同单位职工维持良好关系，因为不能开除工人，意识形态上也极大限制了使用罚款和奖金手段，领导干部只能通过说服教育、批评和表扬方法加强劳动纪律，促使工人认真工作。虽然决策权仍集中在领导干部手中，但在终身制条件下，他们必须同职工协商，以便引起职工关注某问题并同意领导的意见。 二、国企改制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改制过程中，中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被根本转变，它们运行越来越像资本主义企业 。改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模式制定的，并在“公司化”的口号下大张旗鼓推行。主张市场导向的改革者长期以来一直抱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负担沉重，企业办社会的职责太多，妨碍它们将注意力集中于利润最大化上。为了使国企能集中精力，国家政策甩掉了职工终身制和各种社会福利的包袱。改制过程涉及两个重要内容：所有权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 改制最痛苦的过程是身份置换，终身制被取消。以“打破铁饭碗”为口号，改革热潮席卷而过，推行了这个有争议的目标。职工失去全民工地位后，给予一次性买断工龄费作为补偿。许多人签署有限期劳动合同后继续在企业工作，其他人被解雇。改制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减员增效”，几乎每个企业都产生了大量的失业人员。千百万工人下岗，直到今天仍难以找到有保障的工作岗位。 然而，企业转制不仅仅是要裁掉那些“冗员”。工厂越来越多的保留下少数核心职工——管理层、技术工人以及关键岗位的熟练工人——然后雇佣临时工从事大部分生产工作和其他体力劳动。许多企业将劳动力分为正规工人和临时工，其中通过劳动中介机构雇来的临时工数量很大，还雇佣从农村招来的农民工取代大部分现任员工。在最极端情况下，所有工作都通过包工头组织实施。例如在大型国有煤矿中，企业跟包工头签订合同，包工头通过雇佣农民工，承诺以最低价格把挖出的煤卖给企业，现在这种协议已经在其他矿业、木材加工、建筑业、建材业等行业流行开了。 企业不再为职工的养老或医疗负责，他们已经卖掉了职工宿舍，剥离了医疗诊所、托儿所、学校、培训中心、剧院和其他娱乐设施。今天企业只对员工的一件事负责——付工资（如果企业遵守法律，还会给工人上政府规定的保险）。 公有制企业所有权转换一直是暗箱操作。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主体，包括所有的中小型企业，已经部分或全部私有化。最常用的手法是MBO，也即将企业出售给原来的管理层，但改制过程中也邀请国内外其他企业进入，这些企业在招商引资大潮中控股国企。化公为私的过程经常需要银行给予担保贷款（大部分国企干部改制前拿不出什么个人资本来投资），这造成了广为诟病的腐败问题、欺诈合同、人为压低价格、内幕交易、裙带关系和回扣问题。 国家仍保持对一小部分战略性垄断企业的控制权，包括银行、能源和关键性矿产资源。在这些企业中，还有其他国家保持部分股权的企业中，所有权置换主要是“明晰产权”，将企业资产不同程度上转变成国资委手中的股权。掌握这些控股公司的经理代表监督改制企业的董事会，董事会指示经理们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管理企业——使他们手中的股份回报最大化。 然而实践中，共产党仍对剩下的国有企业和政府实体关键领导进行任命，通过政治手段继续干涉改制企业的事务，而不是采用资本主义经济管理逻辑。中央政府的全球战略关系到政治和经济的稳定，而省级和地方政府成为地方经济的推进器，有些时候，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满足怨气十足的下岗职工、退休职工、在岗职工的要求，工人们对自己的工作普遍不满。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企改制刚刚步入正轨，官方鼓吹的一种改制模式是“股份合作制”。在这种体制下，所有职工平分企业股份，他们不能把股权卖给外人，只能内部出售，股东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党的领导积极推行这一模式，将其标榜为“经济民主”，宣称企业成为职工的集体财产，而不是变成资本。在90年代初期，许多小型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采用这种改制模式，但到了90年代末这种模式已经失宠，管理层持大股流行起来，大部分股权集中到少数领导者手中。为这种模式辩护的人认为，不允许工人获得主要股权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同公司利益存在冲突。换句话说，公司首要关注的是利润最大化，工人关注的是维持工作、改善薪酬和工作条件。在官方的裁决中，股份合作制是“第二个铁饭碗”，也就是说，股份合作制不能彻底将劳动者从生产资料上分离出来。 三、剥夺工人 用马克思的术语表达，企业改制将工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在旧体制下，工人是工作单位成员，单位给予工人一系列权利并满足工人的生活需要；虽然工人不拥有工厂，他们有永久使用权。企业改制剥夺了工人，取消他们单位成员的权利，把他们降低到合同雇员的地位。 改制将工作单位社区转变为资本主义的企业。旧的工作单位由一系列实物资产和一群人组成，所有这些都是单位的有机组成部分。改制将实物资产转变为资本，将这群人转变为雇佣劳动力，工人再也不是企业的一部分。从不同程度上，所有改制企业都是这样，无论企业是私有化了还是保持国有身份。 因此，工人被从企业中赶出来，他们的劳动力转变成可销售的商品，他们四处流动，在新产生的劳动力市场中彼此为工作而竞争。企业从职工中解放出来，它把工人当作可变资本，视技术和市场需要而雇佣或解雇他们。企业不再承担满足终身制职工生活需要的职责，改制企业现在终于可以把精力集中在它的底线上了。 职工和领导之间相互的义务解除了，被简单的——也是脆弱的——工资合同关系所取代。这一转变显著的重塑了工人-管理层的关系。在旧体制下，职工个人的物质奖励是很有限的，干部必须维护同工人的良好关系以赢得工人的合作，干部必须反复强调集体利益的重要性，要求职工以单位为荣，以激励工人勤勉工作；现在，这种说教轻如鸿毛，今天的管理层掌握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强大激励机制，以前的干部从未有如此权力——罚款、奖金和威胁开除。 改制消灭了工人对工厂的依恋，同样的，它制造出极其高压性的劳动关系。 大多数职工都变成了雇佣劳动力，同时，很多私有化企业的高管成了东家。经过MBO操作，中等规模企业的经理可以买入51%的股权，其他少数几个领导买入剩下的大部分股份（或许每人5%），中层干部和其他“关键岗位职工”也可能分一小杯羹，以此就足以拴住他们继续为企业卖命。工人有时也可以买入企业股票，但是企业并不指望工人们这么做，工人们也往往不买。股权分布反映了新的阶级结构，可以用所占企业股权比例表示出来，这也是反映各阶级与生产资料关系的指标。 即使在仍是国有的企业里，领导干部已经习惯于将企业视为中饱私囊的工具。在毛时代，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那时企业干部受到严格监督，没有人可以从中积累私人财富。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企实行承包制以后，情况发生很大转变，少数承包企业的干部希望交够一定数量利润以后，剩下的全归自己。一种新的心态出现了，领导干部——从厂长到车间主任，甚至班组长——开始将机器和工人视为私人积累的资源，他们监督工人干活，由此越来越多产生同工人敌对的环境，腐败也随之发展起来。 由于本文主要探讨公有制企业改制问题，我将讨论范围定位于单位制时代工厂阶级关系的转变上。然而，如果不提新生私营企业，不可能将这种转变分析清楚。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国有企业开始改制的同时，国内外资本争相来投资，一大批私营企业应运而生 。这些公司规模不一，小企业和雇佣几十万工人的巨型企业都有，在建立新型临时性的雇佣劳动关系上，它们扮演了重要角色。改制的公有制企业受其影响——也受其胁迫——打破旧的单位制，开始与私营企业进行竞争。 在中国工业企业中，就业差别非常大。在一个比较极端的案例中，一家国有企业仍保留旧的单位制和“铁饭碗”，至少部分地保护了劳动力免受市场侵害；另一个极端案例，在私企中，尤其是出口导向的加工业，维持工人高流动性模式，其特点是工资极低、劳动强度极高、采用强制性手段监督工人生产。过去二十年来，后一种模式引领着工厂劳动关系变革的步伐。 2007年底，劳动合同法颁布，这部法的条文——如果能强制执行——将扭转工厂日益灵活用工的趋势。该法规定，如果工人同企业连签两次有限期合同，工人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工人有可能再次取得固定工的岗位。这部法律是近期一系列劳动立法发展的一部分，反映了中国领导人很关注强迁、社会不稳定、由激进市场化改革引发的群众不满和抗议等问题。但是目前仍不清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保障条文能否落到实处。在保证中国的全球竞争力和维护“用工自由”旗帜下，雇主和政府联合起来，发起对劳动合同法的讨伐，力求限制甚至取消这些规定。外资企业叫得尤其响亮，警告说它们可能撤资到其他劳动力密集的国家中去。 事实上，即便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不废除，只要不执行这些规定，雇主也能心满意足。中国大部分的劳动法律都没有执行。断言劳动合同法将限制或扭转雇佣劳动灵活化的趋势还为时尚早，在我个人看来，迄今为止都没有什么改变。企业已经习惯于裁减冗员、将不听话的工人解雇掉、通过包工头和劳动中介雇佣工人等，它们不会轻易放弃这些做法，尤其它们面对国内外日益激烈的竞争，必须进一步削减劳动成本。此外，改制的主旋律依然畅行无阻。在改完中小企业以后，近些年来中国开始对最大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工人们面临生死抉择，可能被强制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我认为，中国现在仍在剥夺劳工的轨道上向前奔驰。 四、改变社会不平等方式 企业组织的公司化已经引起了新的社会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同单位制产生的不平等差别显著。在接下来的部分，我将集中讨论这些差别，这些差别同本文主要理论兴趣密切相关——终身制在单位制下的存在与其在公司制下的消亡。 在单位制下，终身制意味着单位之间较少流动，收入差距也主要由国家政策决定，而不是市场决定。这里我将讨论这些差别的两个关键方面：一是不同单位之间的不平等，二是单位内部的不平等。 在工作单位中有不同层次的工作，最大的单位由中央部委管理——尤其是那些基础工业——比起地方管理的小单位，大单位被赋予较好的条件。在城市最底层是街道委员会办的小型集体企业或国有工人家属办的集体厂。所有城市人都比农村人过得好，农民的消费主要取决于所在农村生产大队的生产能力。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个人的阶级地位很大程度上由其所处的生产资料决定。 国家规定了不同单位之间的差别。旧中国存在巨大的地区差异和部门差异，共产党执政后这些差别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下来。一方面，共产党通过调整工资标准、保障基本的城市福利、发展内陆省份、加速农村工业、在农村建立基本医疗和教育服务、给贫困地区划拨粮食等措施缩小这些差距；另一方面，工农业之间的剪刀差仍然存在，一些工业（主要是重工业）获得优先发展，这产生了新的部门差别。 在单位内部也有不同的分层。单位成员被划分为干部和职工两类，每一类有不同的工资序列。干部身份包括党务干部、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干部被视为对国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他们的任用、晋升、调动、培训和政治教育都受到特别关注。单位里党务和行政的高层干部负责管理企业，他们依靠中层干部开展日常工作。党务和行政干部几乎都是党员，这意味着他们要执行党的精神，贯彻党的道德和政治原则，服从党的组织纪律。党员要参加各种会议和阅读文件，非党员往往没有这些权利，党员要对单位发生的事情负责。本来，所有单位最高党务和行政领导都是革命干部，经历过革命战争洗礼，最好的技术人员是从旧社会继承来的；后来，从转业军官和车间工人吸收的新党员中提拔起年轻党务和行政干部，大学和技术学校也培养出新一代的技术干部。 从农村和城市中学毕业生中招募来的新工人较少参与工厂事务。然而，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在执政前十年，共产党高度重视从招募的工人中吸收党员，鼓励他们参与工厂事务，尽量提拔工人而不是技术人员到领导岗位。此外，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工人和干部之间的界限也非常模糊，国家采用以工代干方式提拔了一批工人，他们在工厂拿工资，没有正式干部身份。 单位制时代工资非常低，部分是由于国家需要加大积累促进工业发展。工资差距也相对较小。在工厂里，最好的高级技工可以拿到除厂长以外全厂最高工资（虽然80年代以后这种情况发生改变）。在毛时代，党强迫干部定期参加体力劳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尽管在地位、权力上仍存在差别，工人和干部普遍穿同样的衣服，住同样的公寓，在同样的食堂吃饭，在同样的医疗诊所看病，共同使用其他娱乐设施。由于缺乏私人生产资料，低工资、禁欲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有效阻止了干部进行财富积累。 可以预料，企业改制显著增加了企业内部的经济不平等。在单位体制下，政府制定工资标准，差别相对适中；在20世纪80年代，尽管厂长的补贴增加了，他们仍然是公共部门的雇员，他们的奖金受到国家规定和单位规章的限制。现在，私有化企业最成功的领导拥有企业所有权，可以直接把企业利润揣入囊中，即便以新自由主义时代的国际标准，他们也是极其富有的。仍然保持国有的大企业领导要求自己的收入与私营企业相当，他们为自己增加正式收入和奖金（现在他们的收入有时比普通生产工人高几十倍、上百倍），还有非正式收入，不合法但被广泛认为是行政权力的正常补偿。私有化企业和国有企业最高领导者都已经搬出了他们一度与工人共同居住的公寓，搬进了高级小区和单独的高层别墅。 企业现在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的基准，自由确定管理者、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工资，现在工厂中的收入差别非常大。一些高级技工得益于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企业也竞相提价聘用他们（虽然今天大学毕业生面临严峻的市场条件）。对于普通工人，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是相反的，竞争非常激烈，工作很容易被农民工和城市中专毕业生所取代。过去，工厂通常比政府、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部门工资高，但现在反过来了。因为改制要求企业必须以盈利为目标，企业必须尽量压低成本预算，尤其是降低劳动力成本。结果是，工厂工作收入水平现在明显低于其他部门，在毛时代共产主义工业化时期享受很高社会地位的企业工人，现在只能被视为弱势群体，其他人对工人或同情，或看不起。 在改制企业内部发生的一切折射出更广泛的社会变动。旧体制通过国家调节建立并维持一定的社会等级，限制人口无序流动，将人们固定在工作单位或农村中，城乡差别还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不公平的。然而，废除旧体制，取而代之以市场竞争，并没有产生更大的平等。相反，引入市场力量导致了更严重的不平等。 一方面，正如我所指出的，过去国家人为压制工资差距，现在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已经产生出更大的工资差别。在底层，求职竞争已经白热化。农村居民长期被排斥于城市之外，90年代开始希望获得进入城市获得工作的机会，实际上在城里只能拿到少于城市居民的工资，也比不了80年代农村专业户的收入，因为竞争已经把工业领域和其他部门工资大大压低了。另一方面，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资本主义发展，由于一系列原因，国内外资金都流向地理位置优越的沿海大城市，城乡、区域收入差距已经显著增长。 从全局上对收入差距进行估计，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毛时代，尽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中国名列世界上最平等国家之列，虽然20世纪80年代收入差距开始增长，收入差距总体仍不是很大。在90年代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以后，情况迅速转变，中国现在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五、中国资本主义转型 今天，我认为中国经济已是资本主义，因为劳动关系已经转入资本主义轨道。工作单位成员已经被赶出来，失去了单位成员的权利，现在仅是合同工。这种根本性的变化使中国企业发挥资本主义企业的作用。企业不再为员工负长期责任，企业现在将劳动力视为可变资本投入，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实现利润最大化上。无论对私营企业，还是对残留的国有企业，抑或是两者之间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这一切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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